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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汇款

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外汇交易允许客户在保证金账户下进行外汇交易操作,主要包括保证金转入转出、行情展示、交易、保证金比例及损益计算、查询等功能。行情展示可以让客户了解可交易货币对的汇价实时变化情况。客户可以进行实时开仓、实时平仓、委托开仓、委托平仓等交易。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客户开仓后形成的汇差损益和持仓损益,以及平仓后实现的相应损益。另外,通过查询功能,客户可以了解当前的持仓情况、挂单情况,以及过往的交易记录。

客户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和PC客户端这两个渠道进行账户外汇交易。交易模块分实盘和模拟盘两部分,模拟盘给客户提供了模拟交易练习的平台。通过手机银行-投资理财-外汇投资-账户外汇可以进入交易界面。PC客户端的下载链接见以下。

http://www.ccb.com/cn/html1/office/ebank/subject/20/gold_client1.0.1.0.zip

请客户在交易之前仔细阅读以下详细内容,这将有助于增进对产品的了解,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适用群体

进行账户外汇交易的客户须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龙卡通或者理财卡,且年满16周岁。

第二条、风险提示

1.账户外汇交易属于交易投资类产品,客户应充分认识到下列风险:

(1)外汇市场受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突发事件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剧烈的汇率波动,给客户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风险。

(2)如果客户不及时平仓或者止损,可能面临损失保证金账户内部分资金甚至全部资金的风险。

(3)即使客户进行止损委托交易,但市场的剧烈波动可能使委托不能按指定价格执行,从而无法将损失控制在客户拟定的范围之内。

(4)客户应通过PC客户端、手机银行等渠道查明自己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并有义务关注自己的保证金比例。

2.客户应了解账户外汇交易存在持仓损益(也称为隔夜息差损益)。当客户持有未平仓头寸至下一个交易日时,银行将计算客户持有和卖出的隔夜头寸的利息差额,并在客户平仓时计入保证金账户。持仓损益需要每日累积加总。

3.账户外汇交易并不是在交易所内进行的,银行是客户的交易对手,也就是说,客户在卖出的时候,银行是在买入,反之亦然。因此,银行与客户的利益可能会发生冲突。另外,由于银行是客户的交易对手,客户需要仔细评估任何来自银行的交易建议。

第三条、产品相关定义

1.账户外汇交易:账户外汇交易业务是指客户采用人民币或外币作为保证金,进行外币对买卖和人民币外汇买卖的即期交易,通过汇率波动赚取收益的业务。客户通过账户外汇交易买卖的货币并非客户所有,不能支取、转账,仅作为标的物为客户提供投资途径。此外,客户涉及保证金转入转出等相关转账操作应符合国家关于个人外汇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

2.交易货币对:账户外汇交易货币对由银行进行设定和调整。当前我行提供了13个外币对,包括AUD/USD、USD/CAD、USD/CHF、EUR/USD、GBP/USD、USD/JPY、NZD/USD、EUR/JPY、AUD/JPY、USD/HKD、EUR/GBP、EUR/AUD、EUR/CHF。今后我行有权根据市场需求、流动性和监管规定增加或减少货币对。

3.交易单位:账户外汇交易以“手”为交易单位,每手为10单位被报价货币。目前,单笔开仓起步为10手,最大不得超过30万手。

4.保证金:保证金的作用是保证客户有能力承担账户外汇交易可能发生的亏损。客户可以选择EUR、GBP、HKD、JPY、AUD、CAD、CHF、USD、NZD或CNY(具体可选择范围取决于客户绑定卡的开户行是否有办理该币种业务的权限)作为保证金币种,钞户和汇户皆可。客户可以开立或者日后增开多个保证金账户,每个保证金币种对应一个保证金账户。不同账户里面的保证金和外汇交易彼此独立,互不影响和串用。客户涉及保证金转入转出等相关转账操作应符合国家关于个人外汇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

5.成交模式:账户外汇交易分为实时交易成交和委托挂单成交两种成交模式。

实时交易成交是指客户向我行询价并按照我行提供的实时有效价格直接达成交易。客户可以通过设定价格偏差容忍度控制价格波动风险,实际成交价格有可能与客户提交时看到的参考报价不同。价格偏差容忍度只适用于实时开仓交易。

委托挂单成交指客户指定交易价格,当银行报价达到客户委托条件时成交。客户委托按照委托类型分为获利、止损和追加委托,即:

获利委托:客户指定的交易价格优于银行当前价格的委托交易。

止损委托:客户指定的交易价格劣于银行当前价格的委托交易。

追加委托:客户在获利挂单或止损挂单上追加的反向交易挂单,追加的委托挂单在原获利或止损挂单成交后自动生效。追加委托与原委托交易数量相同,方向相反。

按照交易性质区分,委托可分为开仓交易委托和平仓交易委托。

委托挂单的有效期最短为截止北京时间当天晚上12点,最长为截止周六凌晨4点,不可以跨周委托挂单。

6.价格偏差容忍度:客户可通过设定自己可以容忍的价格偏差幅度控制实时成交模式下的价格偏差风险。当银行收到客户交易申请时的参考报价与客户提交交易时的参考报价相比对客户有利时,允许该笔交易成交;如果对客户不利,但差值不大于客户所设置价格偏差容忍度,交易成交,否则不成交。价格偏差容忍度只适用于实时开仓交易。

7.开仓交易:客户可以对所有货币对开多仓或空仓,对同一个货币对可以同时开多仓和空仓。

8.开仓占用比例:开仓时需对开仓头寸分配冻结的保证金比例,是杠杆倍数的倒数。该比例可参数化设置。目前开仓占用比例设定为100%,即无杠杆。以后,我行有权根据行内管理制度、监管规定调整开仓占用比例。

9.未平仓头寸(持仓头寸):客户开仓后,在交易平仓前所持有的外汇买卖敞口头寸。

10.平仓交易:客户将未平仓头寸进行全部或部分反向交易。特别地,我行增加了一键平仓的功能,即对某货币对下所持有的所有未平仓头寸全部平仓。如果客户不指定原开仓交易而进行反向交易操作,将视为客户进行一笔新的开仓交易。如果客户平仓后有盈利,银行会将盈利划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如亏损,银行在保证金账户中扣除亏损金额。

11.浮动盈亏:浮动盈亏来自两部分,汇差损益和持仓损益。客户平仓后,实现的浮动损益会计入保证金余额。

12.汇差损益:客户持有头寸的实时价格与开仓成本之间的损益(折保证金币种的金额),折算汇率为对客汇率中间价。

13.持仓损益:客户做多的货币与做空货币之间由于利息不同产生的隔夜息差(折保证金币种的金额),折算汇率为对客汇率中间价。持仓损益需要每日累积加总。

14.保证金余额:指保证金账户内未计算未平仓头寸浮动盈亏的金额。

15.保证金净值:保证金净值=保证金余额+浮动盈亏

16.未平仓头寸占用保证金: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头寸会占用保证金,将做空币种金额根据开仓占用比例折算成保证金币种来冻结相应的保证金。

17.可用保证金:指保证金净值扣除未平仓头寸占用保证金之后的金额与0的孰大者。

可用保证金=max(保证金净值-未平仓头寸占用保证金,0)

18.保证金比例:指客户保证金净值与未平仓头寸占用保证金的比例。

保证金比例=保证金净值/未平仓头寸占用保证金*100%

19.预留保证金比例:预留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在触发追加保证金预警后,需补充保证金至最低要求保证金比例,可参数化设置。目前我行设定的预留保证金比例为100%。我行有权对设定的预留保证金比例进行修改。如有修改,我行会在交易系统中告知客户。

20.追加保证金比例:当客户交易产生亏损,并导致保证金比例低于我行设定参数时,需要追加保证金至预留保证金比例水平,该比例称为追加保证金比例。低于追加保证金比例,不可新开仓位。目前我行设定的追加保证金比例为50%。我行有权对设定的追加保证金比例进行修改。如有修改,我行会在交易系统中告知客户。

21.强制平仓保证金比例:在客户交易持续亏损,使保证金比例低于我行设定参数时,系统将自动对客户全部未平仓头寸进行强制平仓处理,该比例为强制平仓保证金比例,可参数化设置。强制平仓后,客户保证金账户余额将用于冲抵其交易亏损,其浮动亏损全部实现并计入保证金余额账户。目前我行设定的强制平仓保证金比例为20%。我行有权对设定的强制平仓保证金比例进行修改。如有修改,我行会在交易系统中告知客户。

第四条、客户的签约、修改和解约

1.签约:客户需要阅读《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外汇交易客户须知》,进行风险评估问卷和产品适合度问卷的作答,绑定资金账户、手机号码,完成签约。

2.修改:客户可以通过PC客户端或者手机银行修改绑定的资金账户和手机号码。

3.解约:客户点击解约,主机判断客户是否还有持仓头寸、挂单,如果有,提示客户“您还有未平仓头寸,请先平仓”、“您还有挂单,请先撤销挂单”。在确认客户没有持仓头寸和挂单后,将客户的保证金内所有金额转出至相应外币账户,保证金账户自动注销,资金卡脱离绑定。

第五条、交易系统

账户外汇交易通过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渠道包括手机银行(IOS和Android)和PC客户端。

第六条、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每周一凌晨7:00至周六凌晨4:00。节假日或主要金融市场休市期间,交易时间会进行调整,届时以银行公告为准。

第七条、交易报价

1.银行在外汇市场行情的基础上依据设定规则进行报价,但并不承诺与其他任何有可能被认为是外汇市场的报价相一致。

2.银行根据自身及市场情况决定对客户报价点差。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并导致某一币种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市场流动性不足时,银行可以扩大报价点差;在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银行可以暂时停止账户外汇交易。

第八条、短信通知服务

1.客户提供的手机号码必须符合银行规定的手机号码类别。

2.账户外汇交易涉及的短信发送情况包括保证金比例低于追加保证金比例、保证金比例低于强制平仓保证金比例这两类情况。当发生上述任一情况时,系统会发送短信提醒客户及时追加保证金。这两种情况都影响到客户能否继续进行交易,因此会强制发送客户。

3.账户外汇交易产生的短信服务费用由客户绑定卡的开户行承担,无需客户支付。后续我行有权调整前述费用承担规则。如有调整,我行会在交易系统中告知客户。

第九条、纠纷处理

1.若客户对交易结果有疑义,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银行联系,与银行协商处理相关交易和账务事宜。

2.本客户须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双方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应向客户绑定卡的开户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3.银行在外汇市场行情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报价不会大幅偏离市场价格。由于市场行情传输均依赖于计算机系统、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通讯技术,互联网间的信号、接收线路、设备配置或其连接系统之可靠度皆非银行所能控制,银行可能短时间暂停报价或发生错误报价。如果发生客户基于银行错误报价而成交交易,银行将有权撤销该错误交易。任何源于上述报价错误的争议将按照错误发生时的市场公允价格解决,银行有权对相关保证金账户直接做出必要更正或调整。

4.客户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银行有权向客户追索。逾期未获清偿的资金将计收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天收取,逾期利率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5.客户签约资金账户或保证金账户被执法机关或其他有权部门冻结、扣划时,银行有权按实时价格对客户开仓合约全部强制平仓,并撤销所有委托,而无须事先告知客户。客户承担因强制平仓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免责条款

1.若因战争、政治风险、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交易发生中断,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当银行的交易系统出现突发性故障等情况,以至于影响或可能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时,银行有权临时关闭部分或全部交易系统。银行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3.对于网络通讯不畅等原因可能引起的客户交易中断或迟滞,银行不承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孙天琦:外汇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12月8日,在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孙天琦介绍,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其中,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另有3家移交公安机关。

所谓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据了解,目前境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但也实施了较严格的监管,而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

“目前,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网站均为非法。”孙天琦表示。

根据1994年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一些境外网站向我国境内非法提供外汇保证金业务,主要体现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另一种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在我国拓展市场,突破我国关于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禁止性规定。

“有些‘外汇交易平台’自称持有境外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如自称已获得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并受其监管等),杠杆率可达到一比数百甚至上千。”孙天琦称。

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严重损害消费者、投资者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分在实践中还发现了其他提供类似非法跨境服务的行为。例如,居民境外购房;居民境外炒股、期货和贵金属;居民通过互联网、APP等参与境外赌博、赌球等。

孙天琦表示,居民境外购房属于我国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政策也不支持,如涉及违规操作,将会予以重罚。

此前,针对居民境外炒股、期货和贵金属等现象,证监会也提示过相关风险。“目前境内居民境外炒股只有沪(深)港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QDII)等合法渠道,其他渠道开展境外炒股,并无任何资金保障和法律保障。”孙天琦称。

针对相关外汇风险活动,监管部分已多次发布风险提示。例如,2018年9月,人民银行、公安部、外汇局公开发布风险提示,强调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为非法,警示公众不要参与此类平台交易,避免财产损失。此前,互金协会也已先后两次发布关于警惕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提示,提示公众避免财产损失。

孙天琦认为,亟需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初期,可要求外资以设立商业存在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中长期来看,需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水平,同时完善建立一套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体系。但他同时强调,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

他还表示,要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要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穿透式监管。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

“FinTech创新要有底线。”在跨境金融服务方面,孙天琦认为,FinTech具有“双刃剑”作用。

他表示,FinTech可以冲破市场壁垒,促进金融市场开放。有利于推动金融创新,交易更加快速、便捷、安全,也有利于实现“普惠金融”。但FinTech发展,也会助长跨境违法违规金融服务,导致风险跨境传染。

网络炒汇风险凸显 20多万一夜变9千

随着外汇交易平台的广泛兴起,网络炒汇以小投资就能赚取高额回报的案例让不少投资者跃跃欲试。可网络炒汇蕴含的风险却是不可估量的,外汇交易平台是否合法,外汇交易平台突然消失如何维权等问题不断涌现。

小投资就能赚取高额回报?打破网络炒汇的“躺赚传说”

2017年7月,天气异常炎热,对90后小王来说,近一个多月以来内心所承受的煎熬是天气所不能比拟的。6月8日凌晨5点,小王投资的IGOFX外汇交易平台突然崩盘,她账户里的资金一夜间从20多万变成9千。小王告诉人民网记者:“爆仓前两天,其实就想把钱提出来,没想到犹豫之下,我的二十万元就打了水漂。”

外汇交易平台俗称网络炒汇,也叫外汇保证金交易,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登陆境内,并于九十年代初在广东、深圳、北京等地出现一股外汇保证金交易热,但是由于缺乏监管,加上参与者对这项业务一知半解,很多个人和机构损失惨重。

目前网络上流行的外汇交易平台大多参与门槛低,开户资金在500-2000美元,开户后客户利用网络平台直接进行交易,既可以限价、限时,也可以进行点差式交易(在波动幅度很小的区间内随时买卖)。

1手交易保证金为1000-2000美元,杠杆比例一般在100-200倍,多的可以做到400倍,最小交易单位为0.1手。客户投入少量保证金就能实现大额投资、赚取高额回报。

现有外汇交易平台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直接对接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由国外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外经纪商代理交易,二是以境外正规经纪商为噱头,以直接参与国际市场交易为诱饵,宣称20%以上高额回报,以传销或集资模式,骗取投资者钱财。

像小王投资的IGOFX外汇交易平台就是利用少数老百姓幻想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以网络炒汇高额回报诱骗投资者入金,并以“人拉人、层层返利”发展下线,扩充规模,赚得盆满钵满后,卷款一跑了之。

2017年春节,小王在同学张雪娇的介绍下开始投资IGOFX外汇交易平台,刚开始还是半信半疑的,但是本着相信同学的原则,很快冲淡了警觉,也试探性的投资了2万元,果真如老同学所说,开始了“躺赚之旅”,小王的账户盈利额不断增加,并且从平台账户提现至银行卡的手续方便、速度很快。

小王告诉人民网记者,就是因为有她前期盈利带来的示范效应,她周围的亲戚、朋友也陆陆续续加入了这个平台。5月9日,IGOFX交易平台有部分客户在交易亏损未达止损线的情况下,账户即被平台自动平仓止损了,此情况在IGOFX客户中引起了较大反响,后期,IGOFX平台出面对该部分客户进行了补偿,就是这个补偿行为让她更加认可这个平台。

北京时间6月8日凌晨,英国大选导致英镑/美元下跌200点以上。值此风口浪尖,小王委托的专业操盘手非但没有采取避险措施,还继续重仓做多英镑,下单后不到10分钟即亏损90%以上。即使当时市场并未出现流动性枯竭导致穿仓的情况,小王的账户当时的账户一共近20万,一夜之间她的账户上仅剩9千左右。随后,IGOFX平台网站打不开,甚至连老同学张雪娇也失去了联系。

小王不得不在会员群里公布张雪娇跑路的消息,由此,IGOFX崩盘的消息彻底传开了。

“现在看来,这个IGOFX就是个打着外汇旗帜的诈骗平台,投资要慎重,这次的投资失败觉得主要还是自己的贪念在作怪。真的是赚了利息,亏了本金”。小王说。

7月23日,公安部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涉众型 、风险型经济犯罪活动,此类金融诈骗行为将无处遁形。

风险提示不断升级 外汇网络平台属于非法经营

11月1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了几个互联网外汇理财平台风险案例。

一是业务牌照涉嫌造假。

二是承诺“高额收益”,交易过程不透明。

三是涉嫌利用“传销模式”发展客户。

四是打着“外汇交易”旗号“持续高额分红”。

为帮助社会公众认识投资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于11月10日发布《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指出,境内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从事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含跨境),以及境外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为境内客户提供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均属于违法行为。

《风险提示》强调,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参与此类平台的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

无独有偶,俄罗斯央行日前也发布了网络炒汇风险提示公告,央行表示已开始关闭400家网站,其中许多网站涉嫌网络诈骗或传播恶意软件。据了解,400家网站中包括了向俄罗斯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诈骗公司,这些公司没有获得俄罗斯央行颁发的必要牌照。

俄罗斯央行警告称,这些网站通常与守法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官方网站看起来类似,如MFO(联合家族办公室)、外汇交易商、保险公司、专业交易者甚至银行,但是这些网站所有者的真正意图是攫取非法收入。通过这些网站进行交易可能会导致重大的金融风险和资金损失,个人通过互联网投资时需保持谨慎。 (以上资料均来自于国家外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