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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注销下放至银行办理企业“脚底成本”省下来

06-23 财经资讯
       

随着10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下称“28号文”)下发外汇业务登记证,企业外债登记管理迎来改革。改革内容涉及外债的“一头一尾”:“头”是试点取消企业外债逐笔登记管理;“尾”是外债注销由到外汇局登记改为到银行直接办理。

在这方面,广东走在了全国前列——既是最早试点外债注销登记改革的地区之一,也是按照“28号文”规定先行试点取消企业外债逐笔登记的地区之一。上证报记者近日在广东调研时发现,外债登记管理改革既让当地企业享受了便利,节省了时间成本和“脚底”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

外债注销下放至银行办理

企业“脚底成本”省下来

根据原政策,企业应该在每笔外债清偿完毕后1个月内到所在地外汇局进行外债注销登记。“28号文”下发后外汇业务登记证,外债注销登记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同时取消了1个月内注销登记的时间限制。

实际上,该政策已于2018年底在广东、福建和北京中关村三地进行试点。“前期试点我们发现,这给企业带来很大的便利,而且节约了很多‘脚底成本’,因此外债注销登记改革全面推开。”外汇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此前介绍说。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申请书_返程投资外汇登记_外汇业务登记证

试点首日,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就为旭硝子显示玻璃(惠州)有限公司成功办理一笔13亿日元的外债注销业务。“试点以前,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属于外汇局行政审批事项,无论路程远近,企业均需在银行办理最后一笔还本付息后,再前往外汇局惠州市中心支局递交外债注销申请资料,往往耗费办事人员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该行主管外汇业务的负责人张秋玲介绍。

外债注销下放银行办理,可以充分发挥银行的物理渠道优势。比如工行惠州分行全辖79个网点,其中35个网点可以办理对公外汇业务,遍布全市四区三县及重点乡镇和工业区,企业办理外债注销时花费在交通上的时间和费用大幅缩减。

“TCL是偏外向型企业,50%的销售收入来自海外,跨境业务多,外债发生频率较高,将外债注销下放到银行办理,企业不用经常往返外汇局,也提高了借入外债的积极性。”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高宇告诉上证报记者,去年试点以来,TCL已累计在银行办理18笔外债注销登记。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末,广东地区银行共为企业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800余笔,累计为企业减少业务办理时间超200天。

试点取消外债逐笔登记

帮企业更好抓住外债锁汇点

按照“28号文”规定,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先行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试点地区企业可按净资产2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然后可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购汇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