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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将按月发布(图)

05-01 财经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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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今年一季度宏观经济数据,城镇调查失业率首次正式发布。1至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0%、5.0%和5.1%。

旨在更全面反映就业状况

数据显示,1至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比上年同月下降0.2、0.4和0.1个百分点;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4.9%、4.8%和4.9%失业率,分别比上年同月下降0.1、0.2和0.1个百分点。一季度末,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总量17441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88万人,增长1.1%。

这是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

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2018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中,首次加入了“城镇调查失业率”指标,设定的目标为5.5%以内。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镇调查失业率涵盖农民工等城镇常住人口,今年首次把这一指标作为预期目标,以更全面反映就业状况,更好体现共享发展要求”。

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我国的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定义与国际劳工组织标准相一致,调查失业率具有国际可比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介绍,国际劳工组织最新数据显示,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失业水平为6.6%,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平均失业水平为5.5%,全球平均失业率水平为5.7%。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城镇地区失业率水平既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和地区的平均水平,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将按月发布

宁吉喆表示,调查失业率作为与经济增长率、物价指数和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并行的四大宏观经济指标之一,对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和反映就业失业状况具有重要作用。自今年4月起,国家统计局将调查失业率纳入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计划中,按月定期发布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和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未来,将在统筹考虑社会需求和工作基础的情况下,逐步增加发布内容,竭力满足社会对就业失业数据的需求。

解读

“对构建宏观经济景气监测指标体系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曾湘泉介绍,在国家统计局这次发布调查失业率之前,我国发布和使用的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的登记失业率。但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改革推进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反映不全面、不敏感的弊端日益突出。此次国家统计局正式对社会发布月度调查失业率数据,表明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已经基本成熟,也标志着我国就业失业测量体系日趋完善,对科学构建我国宏观经济景气监测指标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记者 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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