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认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活动。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以其财产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相关金融产品的行为;衍生品交易包括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等。

2、投资额度:证券投资总额度为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其中衍生品交易包括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最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业务投资总额度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以上衍生品交易额度均包含在28亿元人民币证券投资额度内,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率,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在2023年继续使用不超过2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衍生品交易内容包括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保证金余额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及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投资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公司计划2023年对证券投资范围中的衍生品交易金额及内容进行调整如下:衍生品交易包括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最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业务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

以上额度全部纳入28亿元证券投资总额度内,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期间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总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除上述衍生产品交易的范围、内容、金额及调整外,公司证券投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相关财务会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政策的规定处理。

(二)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增强财务稳定性,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相关金融产品的行为; 衍生品交易内容包括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合约价值不得超过2亿元人民币,最高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该业务投资总额度不得超过等值2.5亿美元)。以上额度均纳入28亿元证券投资额度内,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间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投资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财务会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持有前述“证券投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3,830,000.00元。

二、核准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证券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开展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对象基本情况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认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活动。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以其财产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相关金融产品的行为;衍生品交易包括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

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谨慎选择投资标的,以配置低风险产品为主,优先选择业绩增长潜力大、公司治理运作比较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标的。公司不会选择含有法律法规以外的限制股东权利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的条款的股权标的,也不会选择对方公司为失信债务人的股权标的。

四、证券投资资金来源

除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外的其他闲置自有资金外汇 强制平仓点,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人员配备及督导审查

1、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由投资部负责具体操作和执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证券投资资金的运用情况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2、公司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由公司(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审批权限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成立了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动力煤期货具体操作方案的审批和相关决策的制定;成立了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作为套期保值工作的日常工作和运营机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方案的编制和执行以及相关业务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进行审核。

(二)管理制度

1、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借鉴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架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制度汇编》。通过《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基金活动的募集、投资、基金运作等业务操作,优化基金募集,控制基金风险;通过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监督和过程控制,确保投资项目有效运行;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的制度文件,明确规定了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运用监督、风险控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能够有效控制证券投资各环节、流程的风险;

3、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宗旨、组织架构、审批及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应急处置、合规检查及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加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控。

4、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和《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运用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发现和降低各类风险。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满足实际经营需要,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三)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动力煤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套期保值仓位价格变动风险:当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能出现不利的价格波动,导致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当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时,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从而造成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产生风险。

(4)技术风险:存在由于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丢失、通讯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

(5)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可能由相关人员的道德问题引起。

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前,应当制定套期保值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建立的头寸类型、套期保值总额、拟投入的保证金总额、风险控制要求、应对措施等;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慎实施套期保值计划。

(2)套期保值方案会充分考虑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设定合理的保证金比例及止损止盈点等;在持有过程中,会持续监控期货账户的风险水平,并做好追加保证金的准备。公司会保留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xm外汇,确保当期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亏损时,能够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期货账户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期保值头寸时被强制平仓;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过程中的资金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加强内控管理和资金安全管理,及时识别和防范交易产生的资金风险。

(3)评估、监督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制度及程序,并不时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内部检查。公司董事会将定期评估现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制度及程序,确保其与公司资本实力及管理水平相一致,并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检讨及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及规范内控的需要。

(四)合理设置适应交易需要的通讯和信息服务设施,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

(五)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架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要求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技能;规范自身行为,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

2、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银行的远期汇率报价可能与公司实际支付、收款所使用的汇率出现偏差,从而产生汇兑损失。

(2)内控风险: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掉期业务专业性强、复杂性强,可能因内控机制不完善引发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如果业务交易对手方发生违约,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远期结汇、掉期交易利润,从而不能对冲公司的实际外汇损失,将给公司造成损失。

(4)收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采购订单进行收款预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导致收款预测不准确,产生交付风险。

(5)资金风险:企业开展外汇掉期业务时,需向银行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扣除一定比例的授信额度,当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时,可能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流动性风险,造成实际损失。

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规避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加强汇率研究分析,密切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尽量减少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和《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外汇 强制平仓点,运用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发现和降低各类风险,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满足实际经营需要,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规避内控风险,公司财务部、审计合规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管理定位与职责明确,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单个人或部门操作的风险,并通过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提高对风险的响应速度。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经营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国际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交易管理工作的合法性。

(5)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以公司对外汇收(付)款的审慎预测为基础,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交割日期必须与公司对外汇收(付)款的预测相匹配,交易合同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对外汇收(付)款的预测金额。

(6)公司定期对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掉期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运用和损益情况进行内部控制检查。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二)对公司财务会计的影响

本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期间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及处理。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

2、公司(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适度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提高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管理手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和《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原则、组织架构、范围及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监督、风险控制、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应急处置、合规检查与问责,以及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的组织架构、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隔离等各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加强业务风险管控。

4、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以闲置资金投资证券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8.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公司将持续跟踪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聚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别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宝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次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2023年11月17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之一,如对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最先投票的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

7. 参加者: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者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11月13日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2. 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性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宝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宝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以上议案,公司将分别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其中议案3、4、5需经公司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 会议注册及其他事宜

1.注册方法:合法人员应注册其工作证书,法律人士的授权信和公共股东的身份证;注册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进行的,向公司交付的时间不得迟于现场注册的截止日期。

2.现场注册时间:8:30-12:00 AM和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一楼,波利广场,香港大街,奥克斯香港花园,梅克斯安县,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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