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上线准备事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
【公布日期】
2008.04.07
【文
号】汇发
13
【施行日期】
2008.04.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外汇管理
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全国推广上
线准备事宜的通知
(汇发
13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
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改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便利企业、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直接投资
项下外汇业务,提高外汇管理水平和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信息化建设的整体
部署和安排,设计开发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目前,系统外商投资模块已开发完成,并在辽宁省(含大连市)和海南省试点运
行。从试点情况来看,系统在外汇局、银行、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实行联网操
作管理和数据交换,并采用
IC
卡外汇登记证替代纸质外汇登记证,在保持直接投
资项下现行外汇管理政策延续性的同时,对改进业务办理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
率、维护数据信息质量等方面具有良好效果。系统的使用和逐步推广有利于外汇管
理部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决策,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运转协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