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一、业务背景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船舶建造产品及进口物资主要以外币计价进行外汇交易之前的分析,产品建造周期长、并分别按照相应建造节点收付款,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基本情况1.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选用定价和市价易于计算、风险能有效评估的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简单易管理的外汇衍生产品工具。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与船舶建造合同相关的资金头寸及收付款节点一一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
2.交易目的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下跌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都满足套期有效性、且不被信用风险主导。
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3.交易对方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及公司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
公司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4.交易金额公司2023年度拟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85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有效期一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中,与商业银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为6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进行外汇交易之前的分析,与财务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为17亿美元(含等值外币)。
2023年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交易总额度的10%。
结合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年初存量余额,预计2023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5亿美元(含等值外币)。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三、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公司船舶建造产品及进口物资主要以外币计价,收支结算币别不匹配等因素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利于公司运用合适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稳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所有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公司已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强化风险预警,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公司合理配备了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且已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风险分析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因客户的应收款项发生逾期,导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到期无法履约,从而引发的违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风险管理措施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2.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及公司关联方财务公司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定期对交易对手方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与船舶建造合同相关的资金头寸及收付款节点一一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
4.公司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及时跟踪外汇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5.公司明确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七、可行性分析结论鉴于:1.公司基于降低主业范围内的外汇风险敞口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客观需要,且已对年度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进行总量控制;2.公司已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备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