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试行)

05-10 财经资讯
       

为进一步深化债券市场改革,提升银行债券市场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并于近日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试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2022版)》《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措施实施规程》四项制度。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四项制度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将债券置换和同意征集机制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丰富了发行人主动债务管理工具,也更加利于投资人合法权益保护;二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基本理念,在总结前期市场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违约及风险处置机制,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明确了自律管理措施的实施标准和工作程序,构建起自律管理措施与自律处分措施相互衔接的违规惩戒体系,进一步提升惩戒质效,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在上述新发布的制度中,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债券置换和同意征集机制颇受关注。所谓债券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的行为。所谓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试行)》明确了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同意征集的流程、终结同意征集的情形、征集方案生效的标准等具体问题。

债券置换可被看作对债券违约风险处置的新手段。此次交易商协会将债券置换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后,也对新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2022版)》(下称《指南》)予以相应完善。《指南》明确,发行人采用置换方式处置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根据相关指引的要求,在与持有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向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银行间,披露置换公告和要约文件,接受置换的持有人应在要约期内按照要约文件约定的方式发送要约回执,申报置换数量并申请锁定相应数量的债务融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