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信用证开证
产品介绍
开立进口信用证是我行主流贸易融资产品之一。我行免除或部分免除客户开立信用证保证金,并以贸易融资业务为客户开立信用证。开立信用证申请减免保证金的客户需要有信用额度,信用额度在开证时扣除,在信用证付汇时恢复。
减免或减少保证金的通证发行类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按信用证期限分: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因客户付款和兑付,风险较小;远期信用证因承兑而解除后,我行不控制货权。风险相对较高。
2、按授信类型分:综合授信法、单一授信法、无暴露风险发行法。
综合授信方式是指授信审批部门对开证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授予其一定期限、一定规模的进口证书开证授信额度的方式。
单一授信方式是指申请人在我行不具备综合授信额度,或者综合授信额度已用完,每次发卡均须按照规定审批的授信方式。我行授信流程的规定;单笔信用额度用完无效,不可回收。
经授信审批部门批准的非暴露风险开立方式包括经我行承兑并保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我行认可的大额存单全额质押等
特征
1、减少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
2.银行信贷支持扩大贸易机会
3、节省贷款利息,降低财务成本
业务流程
1、客户可向我行申请进口开证减免保证金授信额度,也可申请单笔存款减免进口开证。
2、如客户已获得我行开立信用卡存款减免额度,可出示《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申请表》、进口合同、进口代理协议(如需要)、进口批准文件(如需要)、备案表(如(必填),按我行规定的比例缴纳保证金后,申请开具外证。
3、如客户未获得相关授信额度,需提交相关资信信息,并出具《不可撤销信用证申请书》、进口合同、进口代理协议(如需要)、批准文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委员会)。必要时)、进口批准文件(必要时)、备案表(必要时),向我行申请单次存款减免进口开具。
4、开立信用证时除对客户进行一般信用审查外,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a) 开证申请人提交的开证申请应当完整完整,相关内容应当符合国际惯例和国家相关外汇管理政策。
b) 信用证涉及的进口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信用额度规定的范围;进口特殊管制货物应当有相应的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和其他进口批准文件。
c) 发证申请人应具备进口商品的基本销售渠道和营销能力。
d) 开证申请人加盖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和/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名和/或印章应与我行留印一致,且申请印章完整。
e) 属于进口代理业务的,应提供进口代理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5、我行审核发行信息并批准。
6、我行与客户签订《进口证开证合同》(指减少押金单次进口证开证情况),并向外界开证。
7、开证后管理:跟踪进口信用证各方面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