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人民政府“两重一大” 专题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万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两专业一专业”
关于特别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万宁市人民政府“两大一大”专题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 日
(本文为自愿公开)
万宁市人民政府“两大一大”专题会议制度
万宁市人民政府“两大一大”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它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受市长委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市长也可以召集、主持。
一、会议议题
(一)重大决策方面。
1.涉及农村宅基地安置及安置储备土地的开发和处置办法等事项。
2.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以及项目建设中可能导致当前环境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产生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3、重点领域管理制度的确定和调整。
4、处理涉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化解重要信访矛盾,处理重大历史问题,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
五、重大产业支持事项。
6、市政府出资或控股的投资平台设立、估值及出资、股权变动等事项,国有企业关闭、改制相关事项,企业保值增值重大事项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包括国有资产转让、租赁、托管等重大事项。改制、抵押、产权变更、无偿转让等事项。
(二)重大项目。
3000万元以上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等
(三)财政资金使用量大。
1.年初未列入预算,年度实施中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大额财政支出(500万元以上)。
2、重大采购、购买服务等事项。
(三)年度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用途和新增债券资金分配使用计划;政府债务偿还计划。
四、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等事项。
5.针对特定行业或地方企业的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计划事宜。
六、政府投资工业项目奖励补贴。
二、参与范围
现任:市长、副市长、市办公室主任。
出席情况:根据分管工作需要和议题,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出席。市人武厅部长或政委,兴隆管委会负责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局、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督察室固定出席。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严格控制参加人数。除报告问题的单位可以携带1-2名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携带出席人员列席会议。确需派随员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先征得市政府同意。
市政府“两大一重”专题会议须有委员过半数(含半数)出席方可召开。
三、会议组织要求
(一)会议时间。原则上每月举办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举办。
(二)提出并确定会议议题和会议材料。
1、会议议题经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审核后提出,报市长批准。市长还可以直接确定会议主题。
2、提交会议议题前,应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单位、镇政府的意见;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公平竞争审查的,应当由市司法部门、起草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召开专题会议,充分研究协调,达成基本共识。对专业性强、涉及范围广的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或者听证会。
3、报告单位应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提交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提交审查的文件。包括请求指示、报告等。
(2)选题起草说明。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三)发出附件。包括法律审查意见、公平竞争审查表、征集表、相关法律政策依据、专家论证报告或公开听证报告、风险评估、审查人员名单草案以及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材料。
4、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市政府“两大一大”专题会议,会前向与会者发放专题材料。
(三)会议议题报告。
1、专题报告人应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审查文件起草说明进行报告。报告应与主题密切相关。讨论话题时,与话题相关的参与者必须明确表达自己的立场,所表达的意见代表本单位的意见。在市政府“两大一大”专题会议上未发表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2、与会人员必须了解涉及本单位和系统的问题以及本单位在会前提出的书面意见。提出与会议书面意见不同的意见的,必须说明理由。
(四)请假制度。
参加市政府“两大一大”专题会议的单位,要求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如需请假,须在收到会议通知时亲自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请假同意,并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详细说明请假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代为出席会议的副领导名单)。无故不出席会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或者批评。
(五)会后工作。
1、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公室起草,按程序报市长签署。原则上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会议纪要属于内部文件,不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也不对外公开。
2、审议通过市政府“两大一大”专题会议,明确了须报请市常委的问题。起草单位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后按要求报市常委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