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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涛:海关口径大于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顺差,并不新鲜︱汇海观涛

09-12 财经资讯
       

据海关统计,2023年我国进出口顺差8221亿美元。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同期国际收支中的货物贸易顺差为5939亿美元,比海关口径少2282亿美元,为历史上最大的负缺口。这引发了市场上各种解读。笔者在此拟做三点澄清。

自有数据以来,这两种商品贸易衡量指标就从未相同过。

我国从1981年开始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并于1982年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四版)》正式编制年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并于1985年首次发布1982—1984年国际收支概览。当时采用的数据收集方式为部门超汇总,统计数据质量较为粗糙,导致海关口径的国际收支与货物贸易收支偏差较大。1982—1995年,两种口径之差平均比值为85.8%,中位数为76.6%,最小为14.1%,最大为215.2%。其中,1982—1988年,国际收支口径之差大于海关口径; 1989年至1995年,国际收支口径的差额小于海关口径的差额,两个口径差额最接近的年份是1989年,分别为逆差72亿美元和66亿美元,差额达6亿美元(见图1)。

我国自1996年初正式实行国际收支统计报告制度,并按照《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自2015年起按照《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编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报告办法后,我国货物贸易国际收支数据主要通过银行间接报告方式采集(代客涉外收付款统计为副产品),统计数据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即便如此,两种口径之间仍然存在差距。1996年至2023年,国际收支口径差额与海关口径之比平均为114.2%,中值为114.2%,最小值为72.4%,最大值为160.1%。其中,1996年、1997年、2015年、2016年、2019年至2023年共9年(约32.1%),国际收支口径差额小于海关口径;其余19年(约67.9%),国际收支口径差额大于海关口径。两种口径差距最接近的年份是1996年,顺差分别为121.5亿美元和122.2亿美元,差距不足1亿美元(见图2)。

从上文可以看出,1995年以前,国际收支差额普遍小于海关差额;1996年以后,国际收支差额普遍大于海关差额。这是近年来双口径负缺口扩大引起各方关注的主要原因。

两种口径的货物贸易差额差异,是由于统计口径不同造成的。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组自2005年起每半年发布一次《中国国际收支报告》。为帮助市场更好地了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从《201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开始,在第一章“国际收支概况”和第一节“国际收支主要状况”中以附注形式列出了国际收支统计与其他统计口径的差异。至此,《报告》对国际收支统计与海关货物贸易统计的差异已有三次描述。

《2014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发布之前,两个统计口径的表述主要存在两点差异:一是海关统计的CIF价进口额是扣除5%的运输保险费用后作为国际收支口径的进口计算的;二是国际收支口径还包括货物修理、在口岸以运输工具购进的货物以及捕获的进出口走私,分别扣除进口和出口的退运。也就是说,1996年以来及2014年以前,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顺差大于海关口径,主要是因为海关进口额要扣除一定比例,而海关统计的FOB价出口额则不需要做类似的调整。

《201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在国际收支框架基础上对货物贸易统计作出了首次调整,阐述了其与海关框架的四点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不纳入货物统计,而是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额以离岸价记录,海关出口额为离岸价,但进口额为到岸价,因此国际收支统计将国际运费和保险费支出从海关进口额中剔除,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部分进出口退运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售货物净出口数据。

中间两项与前面类似,首尾两项为新增。对我国货物贸易顺差的净影响方向不确定:待加工料件入关、加工制成品离开加工企业海关时,海关按进出境料件或制成品全额计入。货物所有权从进出境全额归属于境外,不纳入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统计,国际收支统计只统计加工企业收取的加工服务费。这会减少国际收支中的货物贸易顺差,增加服务贸易顺差;离岸转售交易中,货物在购入后转售时在境外,由于不进出我国关境,无需海关申报,不纳入海关进出口统计。但该类货物所有权前后发生两次变更,并纳入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统计,可能减少或增加国际收支中的货物贸易顺差。

此次调整初步涵盖了所有权转移、跨境转移等统计口径差异问题。2015年,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货物贸易借方(进口额)与海关口径进口额的比率为93.3%,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货物贸易贷方(出口额)与海关口径出口额的比率为94.3%,下降1.5个百分点;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货物贸易顺差与海关口径进出口顺差的比率为97.0%,大幅下降16.6个百分点,为1996年以来首次小于海关口径顺差(见图3)。

《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第1栏《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统计主动适应跨国公司‘无工厂制造’模式》和《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第3栏《国际收支货物贸易与海关进出口差异》已连续两期发布,专门介绍了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统计的第二次调整。根据《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的最新描述,两个口径的统计差异主要有两点:一是国际收支统计反映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海关统计反映货物跨境流动。例如,国内贴牌生产的“跨国公司‘无工厂制造’”货物贸易、离岸转售等所有权发生转移但货物不跨境的货物进出口只反映在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统计中;而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等所有权未转移但货物跨境的加工贸易只反映在海关统计中,相关的加工服务则反映在国际收支服务贸易统计中;二是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额以离岸价记录,货物价值中包含的国际运费和保险费必须剥离后纳入服务贸易统计,而海关出口额为离岸价,进口额为到岸价。

最新版本比上一版简化很多,重点关注货物所有权转移与跨境转移差异对统计的影响。前述专栏称,跨国公司为充分利用我国“制造大国”和“消费大国”的双重地位,将货物委托中国企业制造生产后直接在我国境内销售,即货物虽然没有跨境移动,但货物所有权多次跨境转移。品牌产品的零售价远高于中国制造企业的出厂价。上述交易不纳入海关进出口统计,但纳入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统计。专栏直言,在我国贸易业态快速发展和监管方式改革的背景下,货物跨境移动与货物所有权转移分离现象更加普遍,成为我国两种口径货物贸易统计口径差异的首要因素。

事实上,自2014年以来,银行代客对外货物贸易支出持续大于海关统计的进口额。即便2020年、2021年人民币汇率连续两年升值,同期两者之比仍分别达105.2%和103.5%,高于2015年至2019年102.9%的平均值(见图4)。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统计能按照最新口径尽可能往前调整,那么两个口径差距的变化可能不会太过剧烈。但现在看来,调整可能只会往前一年,即2021年。

2021年,国际收支中货物贸易借方与海关口径进口方之比为98.7%,同比跃升2.0个百分点,2022年、2023年进一步上升至99.1%和101.1%;国际收支中货物贸易贷方与海关口径出口方之比为95.8%,下降1.1个百分点,2022年、2023年进一步下降至94.4%和94.1%;国际收支中货物贸易顺差与海关口径进出口顺差之比为83.9%,大幅下降13.6个百分点,2022年、2023年进一步下降至79.4%和72.2%(见图3)。我国每年外贸进口和出口额都在2000亿至3000亿美元左右,上述比例每变化一个百分点,就会带来2000亿至3000亿美元的变化,两个口径的差距出现分化和扩大,在情理之中。

《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第3栏明确指出,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原则,国际收支中的货物贸易直接用于国内生产总值(GDP)支出法计算。可见,我国主观上没有刻意人为压低国际收支中货物贸易顺差的意图,因为这会相应降低支出法(即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总差额)中外需的贡献,不利于当前的稳增长,而降低净误差与遗漏负值更多的是一个技术问题。只不过,以往的国际收支是季度数据,时滞较长。虽然自2015年起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货物贸易统计数据均按月公布,且季度、年度数据也作相应调整,但各界早已对高频的月度海关进出口数据形成先入为主的认识,等到低频的国际收支数据公布后,才发现两种口径的数值相差甚远。

进出口收支行为与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收支无关

由于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顺差持续小于海关进出口顺差,市场也猜测与同期汇率贬值的预期有关,可能导致出口收款减少(如出口收款延迟)、进口付汇增加(进口付汇提前)。但从历史上看,两个口径的差异与汇率升值或贬值并无必然联系。例如,1996年和1997年、2020年和2021年,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顺差均小于海关口径xm外汇,并非我国面临资本外流和汇率贬值时的情况。例如,1998年至2001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我国面临资本外流和汇率贬值压力时,并未影响同期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顺差大于海关口径(见图2)。

现实中,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匹配是偶然的,错配是不可避免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是按权责发生制编制的,只要发生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就必须统计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的借方和贷方。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收支(资金流)往往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货物流)不同步,这时就必须按照“有贷必有借,借贷相等”的复式记账原则来记录。

以出口为例,境内企业将货物所有权转移至境外时,在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下记为货物贸易贷记(正值)。对应出口收款的不同情况,国际收支统计在资本项目下记负值的方式也不同。一种情况是企业报告期内未收到出口货款:若为延期收到的出口货款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记为其他投资项目下贸易信贷资产净增加额;若为经批准存放境外的,记为其他投资项目下货币和存款资产净增加额;若为私人存放境外的,则会影响净误差与遗漏净额负值(该值不是统计数据,而是净差异数据)。

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出口收到外汇并在报告期内汇回:无论企业保留外汇并存入境内银行还是结汇成人民币,​​均记为证券投资项下债券投资或其他投资货币和存款资产的净增加额,其中企业保留出口外汇收入反映银行代客户使用对外资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企业结汇给银行反映银行自身使用对外资产;银行将企业出口外汇转卖给央行的,记为储备资产项下外汇储备的负值,反映央行使用对外资产。企业出口收到人民币并在报告期内汇回,记为证券投资项下债券投资或其他投资货币和存款负债的净减少额(正值),反映银行相应减少了对外人民币负债。如果是直接支付进口,记为货物贸易借方(负值)。

为了简化问题,本文不涉及当期出口预付款和延期出口收款的统计处理,而对与进口相关的国际收支的统计处理则恰恰相反。

综上所述,资本流动与货物流动错配只会影响国际收支总体平衡和外汇收支,进而影响人民币汇率走势。相关统计工作只会影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而不会影响国际收支中货物贸易的平衡,也不会影响外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作者为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