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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境内那些网上炒外汇的平台都是非法的

06-03 财经资讯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称工商银行 炒外汇,发现利用各类网络平台违规交易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的行为有所增加,带来重大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如果你在百度搜索栏输入“外汇交易平台”,或者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外汇交易”,你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外汇交易平台和信息,但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所谓的“黑平台”,投资者一旦参与,就有可能血本无归。

今年以来,国内多家外汇交易平台出现资金跑路现象,一些互联网外汇理财平台的风险日益凸显,一类平台打着“外汇交易”的旗号,以短期高收益为噱头进行诈骗活动,另一类平台有真实交易,但在国内没有牌照,这些都是违法经营。

外汇交易平台风险暴露

今年6月,一家名为IGOFX的外汇交易平台突然崩溃,该平台中国总代理张雪娇逃往马来西亚,平台上约40万国内投资者总计损失300亿元人民币。

IGOFX平台宣称外汇交易门槛低,注册简单,最低100美元即可开始交易,随时可提现,月收益10%以上,是不需要投资者懂技术的“懒人外汇”,只要跟着“操作稳健、经验丰富”的专业交易员操作,就能获得稳定收益,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赚钱。如果投资者能引入新人,也能分得其投资利润,与平台实现双赢。

然而,就在平台疯狂发展4个月后,今年6月8日工商银行 炒外汇,IGOFX交易员趁英国大选之际做多英镑,导致投资者普遍平仓。与此同时,投资者发现平台交易软件突然出现故障,网站链接打不开,张雪娇关机连夜逃走。

IGOFX并非孤例,今年9月,一家名为“万象国际外汇(MIXG)”的短期外汇交易平台突然跑路,导致投资者损失数百亿元人民币。

该平台自称是澳洲注册公司,受澳洲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监管,并获纽约、澳洲、日本等世界四大交易所认证。短短几个月,万向国际外汇已在广东、上海、云南、贵州、湖北、陕西等省份发展约4万会员。9月4日,该平台团队一名成员在佛山被警方带走。

同样是在9月份,深圳一家名为金管家的“恒星外汇”平台旗下经纪商卷款潜逃。恒星外汇自称受到伯利兹国际金融服务委员会(IFSC)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监管,但记者在这些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上xm外汇,均未找到恒星外汇的牌照信息。

共同金融风险分析平台指出,部分外汇理财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宣称受到监管或获得权威机构授权,但实际上涉嫌伪造牌照信息。此外,国际上公认的外汇交易监管机构包括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美国期货业协会(NFA)、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此外,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会颁发相关牌照,但监管效力相对较低。

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平台透露,涉嫌伪造牌照信息的外汇互联网平台包括EIG、DPS、DGS、麦汇短期外汇等。

互联网金融协会提醒,各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不得为此类非法金融交易提供服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应加强自律,抵制非法金融交易,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黑平台”猖獗

外汇交易平台俗称网上外汇交易,又称外汇保证金交易,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传入中国,随后在国内一些大城市及沿海地区掀起了外汇交易的热潮。但由于监管不力、参与者经验不足、杠杆交易会使风险倍增等原因,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外汇保证金交易是一场零和游戏,你跟对手方买进卖出,总有一个赢家和一个输家。交易中,真正能赚钱的只有20%到10%的人,80%以上的人都是亏钱的,这是规律,赢家是少数。”一位资深外汇专家对记者表示。

1994年8月,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外汇保证金交易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未经批准开展外汇期货、外汇保证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2008年6月,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中国银监会发文叫停银行场外外汇保证金业务。

尽管监管禁令不断,但巨大的外汇投资需求依然存在,国内外汇交易活动开始转入地下。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炒汇变得更加便捷,蔓延速度也更快。在监管真空中,大量“黑平台”应运而生,部分黑平台骗取客户巨额存款后迅速携款潜逃。

监管部门一位内部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一些平台打着正规海外券商的幌子,以直接参与国际市场交易为诱饵,宣称收益高达20%以上,采用传销或集资模式,骗取投资者资金。

这些外汇交易平台本质上是一种诈骗行为,不法分子利用少数普通人幻想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以网络炒汇的高额收益诱惑投资者入金,再通过“层层拉人、层层返利”的方式发展下线,扩大规模,赚得盆满钵满后携款潜逃。今年7月23日起,公安部重点打击整顿群体性、风险性经济犯罪,其中炒汇金融诈骗也是整顿对象之一。

监管部门指出,还有一类外汇经纪商,虽然有真实交易、能对接国际外汇交易市场、获得境外监管部门批准,但未取得境内经营资质,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境内代理商、宣传机构、投资者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7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炒汇刑事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外汇交易平台阿尔卑斯资产管理信托公司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外汇保证金交易,从事传销活动,其操作行为涉嫌犯罪。销售代表陆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