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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新规又要来,这次国企是重点

03-16 财经资讯
       

经济观察报记者 张文阳

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也将迎来更多的政策监管和规范。 近期,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央行等多个部委的举动和态度表明,2018年我国境外投资行为监管体系仍在进一步完善之中。

自2018年3月1日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晚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企业行为准则》。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与经营》力争尽快发布。

正在研究起草的《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准则》是继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准则》之后制定的。商务部、央行、工商联2017年发布的《民营企业准则》(以下简称《民营企业准则》)。 随后,又一针对性明确的境外投资监管政策出台。

此外,据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司长周留军在2017年底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媒体通气会上透露的信息,《境外投资新规》初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形成。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中共全国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修改。

2018年1月16日,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2017年,中国对全球174个国家和地区的6236家境外企业新增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投资1200.8亿美元,同比同比下降29.4%。 。 周柳军表示,非理性外资投资得到有效遏制。 房地产业、体育和娱乐业无新增外资项目。

从2016年的疯狂到2017年的平静,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正走向理性化; 官方监管思路也从严格管控的短期手段转向更加规范的长效机制,近期海外投资相关政策频频出台。

周留军表示:“对企业境外投资的监管方式不能说更严,也不能说更宽松,而是引导和规范。”

规范路径

根据《民营企业标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应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申请登记或审批。 不允许私营企业通过虚假境外投资非法获取外汇、转移资产、洗钱。 孟伟表示,此举旨在解决“一些企业境外投资中出现的违规经营、盲目决策、恶性竞争、忽视质量安全管理等问题”。 “这不一定是坏事。” 1月18日,新西兰驻华大使麦康奈尔在官邸举行的午宴上向经济观察报表示。 麦康奈尔认为,此前中国企业的“买买买”活动已经开始对新西兰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此时,中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对东道国具有保护作用。

民营企业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参与者。 在孟伟看来,近年来,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 为带动相关产品、技术、服务出口,促进国内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深化我国与东道国互利合作,必须做好以下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 孟伟表示,编制《民营企业标准》的目的是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提供指引,帮助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活动中认识风险、防范风险、管理风险。 在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为什么对境外投资有这样的规定? 一位参与规范制定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这源于对日本重蹈30年前错误的担忧。

20世纪80年代,日本也经历了“收购热潮”。 许多日本企业前往美国投资。 他们去纽约买了很多非常有名的房产,但是却遇到了很多问题,导致破产。 上述人士分析,虽然中国海外投资发展迅速,但模式还比较初级。 为了避免重蹈日本企业30年前的老路,需要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引导。

中国欧盟商会会长何墨池1月18日在给经济观察报的回复中写道,国家发改委对企业境外投资的管理措施,部分是为了限制资本外流。

2017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相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 企业境外投资不得威胁国家利益和安全,不得违反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事实上,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海外投资趋势就开始收紧。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委多次对境外投资实施限制,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规范境外投资的重视。

周留军介绍,《境外投资条例》第一稿已经形成,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行、三委等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中并进行修改。

这意味着对海外投资的监管很快将上升到国家层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学院教授崔凡此前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境外投资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法规,他预计这行政监管部门间职能进一步协调整合。

据商务部内部专家介绍,《境外投资条例》初稿形成后,将召开相关部委联席会议进行磋商审议,形成修订草案。 经国务院法制办内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包括去年以来阶段性调控积累的经验,我们将细化和丰富到下一步出台的境外投资法规中,提高境外投资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周留军说道。

据了解,《境外投资条例》将清理整合现有部门规章,对境外投资的定义、审批程序、人员出入境、财务协调、利润分配和利润再投资、税收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 ,并将区分鼓励和禁止的境外投资活动; 此外,对企业境外投资的总体控制可能会加强。 过去,更注重退出程序的审批。 未来可能会加强对投资后资本运作、转让、再投资等行为的管控。 “在立法方面,更多的是国家的长期政策xm外汇,而不是针对某个行业。此外,其他外资投入较多的国家,特别是主流发达国家的立法、监管、经验等和新兴国家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将会考虑它。” 上述商务部内部专家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

支持“一带一路”倡议

对民企海外投资的监管,让一些进行大规模海外并购的企业面临成倍的压力。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共登记核准境外投资企业6172家,其中登记6122家,核准50家。

这些公司投资于哪些领域? 据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1月16日介绍,2017年,外资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国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合理、合规、合法的境外投资。 “是否与‘一带一路’倡议有关系,还有进一步解释的空间。” 上述参与条例制定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例如,“一带一路”国家的房地产补偿是兼容互联互通的,与一般房地产不同。 ,仍有可能获得批准。

在新西兰,酒店业存在巨大的缺口,这种投资计划并没有因为其必要性而停止。 麦康奈尔告诉经济观察报,由于当地旅游业发达,酒店不足,因此要求中国企业在当地建设酒店。 这些合作也得到了中方的认可。 此外,中国企业与新西兰在农业、基础设施、旅游等方面的合作也保持“畅通无阻”,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

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将2017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形势定义为“稳步推进”。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59个国家新增投资,合计143.6亿美元。 在“一带一路”沿线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额1443.2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杨国忠在《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一文中指出:“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对外投资,支持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跨国并购。

2017年12月25日,周留军在全国工商工作会议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要支持发展战略明确、坚持主业走出去的企业走出去,带动中国装备、中国标准、中国技术、中国服务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