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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传销现新变种:名为“炒外汇”实则搞传销,一年发展下线13级

01-28 财经资讯
       

通过上线“推荐”加入,发展下线并形成层级,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从下线获取返利,是一种非常典型的传销模式。 但以炒汇为借口进行的金融传销,噱头新颖,误导性较大。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倒汇金融传销案。 本案中,被告卢鑫系阿尔卑斯资产管理信托公司(以下简称API公司)销售代表(传销员)。 自2014年被线上人士董某发展为“会员”以来,一年之内,他已发展线下13个级别,骗取投资收益近200万元。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判决书网站发现,今年7月以来,涉及API公司传销人员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的判决已陆续发布。 截至陆鑫案,已公开披露的案件有四起。

等级提升与高收入的双重诱惑

2014年1月,陆鑫经董介绍投资API公司,成为董的直接下线。 董先生作为API公司河北省代理商,通过在万通中心等地举办理财讲座,向投资者宣传API公司炒汇的业务模式和收益结构,吸引投资者投资,并能获得水平通过介绍人发展下线来获得佣金。 目前,董某正在逃亡,尚未被警方抓获。

加入该组织后,陆鑫以炒外汇为名,积极向线下发展。 她陆续在多个微信群中按照董的要求介绍业务、开展会员注册、发布会议通知和各类活动通知。 她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以获得会员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三个或更高级别。 她直接或间接地以开发人员的数量作为报酬或回扣的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并获取财产。 陆鑫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已经开发了13个线下关卡。

记者从另一名传销员工黄晓玲的判决书中获悉,该公司声称经过多年对外汇市场的研究,开发出了API智能交易系统,可以成功操作外汇交易,为客户带来高额稳定的收入。 API公司的商业模式将投资金额分为五个级别:1万美元、3万美元、5万美元、10万美元、20万美元以上。 它声称投资金额越大,收益就越高。

同时,公司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董事、副经理、经理、总监和区域总监六个级别。 每个级别在完成公司规定的开发下线总投入额和团队每月开发额后即可获得奖励。 晋升级别和薪水从 1,000 美元到 30,000 美元不等。 具体操作如下:投资者将资金存入介绍人(网上)账户或指定账户后即可开户。 后续的投资资金将统一由公司所谓的专业人员进行外汇交易操作。 投资者可以登录网站查看自己账户的投资情况和盈利情况。 健康)状况。

判决书还详细披露了该传销组织的三种返利模式。 首先是账户盈利能力。 外汇交易平台每周交易五天,每天可操作3至5手(一手为本金的10%)。 一笔交易的手续费至少为20美元。 如果交易少于300手xm外汇,后台会给您每手4美元; 如果交易手数为301手至600手,您将获得5美元; 如果交易量高于 601 手,则以此类推。 每交易100手,上述返利即可记入账户,其中80%进入账户余额,20%进入“保证金”账户。

第二种是分级返利。 例如,交易300手以内的投资者每手交易将获得4美元的佣金,其介绍人(上线)将获得2美元的奖励,其他5级以内的上线将获得1美元的奖励。类型为特许经营代理利润。 API公司推广省、市、县三级区域代理商。 代理费分别为100万美元、25万美元和5万美元。 每笔交易的返利分别为2美元、1.5美元和1美元。 代理商的基本收入是区域交易费。 返利乘以客户的交易量。

除了积极发展线下赚取回扣外,陆鑫还是董的私人助理,帮助董办理投资者账户申报、会议通知、发布收款账户、撰写注册手续、联系公司海外年会等活动,每个月都可以从董某某处领取固定报酬。

此后,陆鑫下线的13级中炒外汇骗局国家管吗,已有36人陆续向警方报案。 申报人员投资总额为1209.91万元人民币、109.95万美元。 陆鑫于2015年被捕归案,今年4月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其有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上诉称“我也是受害者”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布的4起案件中,被告在收到判决后均表示不满并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理由是:“我也是受害者”。

以陆欣为例,她认为在整个会议一年多的时间里,她对API公司的商业模式、运营、资本走向等一无所知。 她还向API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 发行时仍处于亏损状态。 同时,她还辩称,自己是API公司传销活动的参与者,而不是组织者或领导者,她在传销组织中所从事的劳动工作并没有对整个传销组织的扩张起到关键作用。以及诈骗财物。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首先,从API公司推行的返利模式以及投资者确认的返利模式来看,该公司从下线手续费中获得返利,与构成水平一致,且基于开发人员数量。 返利的依据是符合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的传销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其次,陆鑫下线记者投资金额超过250万元,情节严重,应予处罚。

此外,对于传销人员是否属于传销组织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关于办理组织传销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 《关于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规定》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确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一)发起、策划、控制传销活动的人员;(二)承担管理、协调和其他职责的人员。传销活动。陆鑫在众多的微信群中,是发布通知、组织活动、管理传销组织的交流平台炒外汇骗局国家管吗,对于传销活动的运作和传销组织的扩张发挥着重要作用。

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陆鑫、黄小玲、黄梅秋等参与API传销组织的人员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判有罪。 但鉴于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均较轻,且系共犯,法院依法对他们所犯罪行予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