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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广越02 :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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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光粤02: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时间:2024年1月10日14:21:20 中国财经网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2024年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公告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员(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塔) 联席主承销商(住所:广州中新腾飞一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知识城二街618室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2年6月2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22〕1386号文件,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股票。 注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

本次债券将分期发行。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是本次批准发行的第十期公司债券。 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

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一类期限为5年; 类型 2 的期限为 10 年。 本期第一期债券品种的债券简称为:24光粤01,债券代码:; 本期第二期债券品种的债券简称:24光粤02,债券代码:。

2、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本次债券每张面额为100元,债券发行总数不超过2000万张(含2000万张)。 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修订)》规定,本期债券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中的普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只有专业机构投资者才能参与交易。 专业投资者中普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认购或申购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估,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发行人2020年、2021年、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45,401.21万元、444,579.89万元、372,378.6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净资产为170,820,867,100元(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净资产为176,049,231,600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实现可分配利润420,786.58万元(2020年、2021年、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低于本期债券一年期利息的1倍;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率为82.3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2.53%;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率为82.2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1.91%。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不存在担保或其他增信事项。

6、本期第一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范围为2.60%-3.60%,本期第二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范围为2.80%-3.80%。 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月11日(T-1)通过簿记建档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月11日(T-1)在上交所网站(T-1)公布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次债券发行采用《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的向专业投资者网上询价配售的方式。 线下申购由发行人和簿记员根据簿记结果进行申购。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2019)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有限公司、普通投资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只有专业机构投资者才能参与交易。 专业投资者中普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认购或申购无效。 具体发行安排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可以认购本期债券。

8、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金额必须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除主承销商另有规定外。

九、投资者不得非法使用他人账户、资金账户申购,不得从事非法融资或者以非法融资替代申购。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方式、认购程序、认购价格、认购资金缴付等具体规定。

十一、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后尽快办理相关上市手续。 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2、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固定收益平台上市。

13、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本期债券符合万能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若获得批准,具体兑换率等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债券的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也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本次发行相关信息

()查询。

十五、如遇市场变化,发行人与记账管理人可协商延长记账时间并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十六、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相关事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需要及时在上交所网站( )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一般条款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本集团、越秀集团

参考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参考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参考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督委员会

参考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

参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参考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律师

参考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参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中诚信、中诚信国际

参考

中国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

参考

通过认购等合法方式取得本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会议召集人

参考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这张债券,这张公司债券

参考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00亿元(含300亿元)公司债券。

流动债券、流动公司债券

参考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参考

本次债券的发行情况

招股说明书

参考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发行出具的《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参考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发行制作的《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法律意见书

参考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信用评级报告

参考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政策”

参考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2019)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管理办法》

参考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参考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会议规则》

参考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工作日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营业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参考

上海证券交易所常规交易日

法定节假日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定节假日)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参考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月至6月

最近三年及第一期末

参考

2020年底、2021年底、2022年底、2023年6月年底

过去三年

参考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过去三年结束

参考

2020年底、2021年底、2022年底

最近期末

参考

2023 年 6 月结束

元/万元/亿元

参考

人民币/万元/亿元

2. 单位缩写

香港越南企业

参考

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悦骑

参考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越秀地产

参考

越秀房地产有限公司

越秀交通基础设施

参考

越秀交通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广州纸业集团

参考

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越秀资本

参考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

参考

中信证券华南有限公司(原名“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越秀租赁

参考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广州友谊

参考

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创兴银行

参考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国有资金

参考

广州市国有资产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越秀地产基金

参考

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广州白城

参考

广州市百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百悦欣公司

参考

广州市百悦欣有限公司

风行集团

参考

广州越秀丰兴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资产

参考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越秀实业投资

参考

广州越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参考

中国证监会

人民银行

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住房部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参考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代理机构、证券登记代理机构

参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全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备案文件:发行人于2022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批复》(证监会许可) [2022]1386号),注册规模不超过300亿元。 其中,公开发行一年以上期限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270亿元,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30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不存在超额配售。

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调选项,回调比例不限。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的认购情况以及总发行规模内的总发行规模决定是否行权。 品种之间的回调选项。

(5)品种间回调选择权: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调选择权,即减少某一品种发行规模的同时,减少该品种发行规模。其他品种。 同等数量添加的,单一产品最大配置规模不得超过其最大发行规模的100%。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第1类为5年期; 类型 2 期限为 10 年。

(七)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

(八)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法: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记账结果协商确定。

(九)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发行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

(十一)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用余额承销方式进行承销。

(十二)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4年1月15日。

(十三)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 利息每年支付,最终利息与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将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兑付的具体事宜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机构。

(十四)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前一交易日。 利息登记日收市后登记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领取最后一次付息。 期间债券利息。

(十五)付息日:本期债券一类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1月15日; 本债券二型付息日为2025年至2034年每年1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第一个交易日,不计息)延期期间的利息支付)。

(十六)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遵守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十七)赎回金额:本期债券本金到期后一次性偿还。

(十八)赎回登记日:本期债券的赎回登记日为赎回日前一交易日。 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获得相应的本金和利息。 。

(十九)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9年1月15日; 本期债券二类的赎回日为2034年1月1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延期期间支付不产生额外利息)。

(二十)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偿付顺序与发行人普通债务相同。

(二十一)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存在增信措施。

(二十二)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估,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二十四)债券一般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债券发行后,认购人可以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一般质押式回购。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十六)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时间表:

日期

发行安排

T-2号

刊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日期

发行安排

(2024 年 1 月 10 日)

T-1日(2024年1月11日)

查询(记账)确定并公布最终票面利率

T 日(2024 年 1 月 12 日)

发行首日及申购开始日,通过簿记系统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系统下载《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发送“安置确认及付款通知”

T+1日(2024年1月15日)

认购截止日,机构投资者应于发行结果公告当日15:00前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专用归集账户。

注:以上日期为交易日。 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

2.线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查询利率

(一)线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网下投资者的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并遵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投资者》、《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法规。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限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第一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范围为2.60%-3.60%xm外汇,本期第二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范围为2.80%-3.80%。 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向具有相应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询价后确定。 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认购指令,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认购指令。 最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认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查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T-1日)15:00-18:00。 网下询价期间,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和承销机构原则上其他经认可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通过簿记系统提交申购指令。 其他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因不可抗力无法办理的,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广州越秀集团股份”发送至簿记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向专业投资者发放《网下利率查询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查询申购申请表》)(见附件),并由记账人在记账系统中录入申购订单。

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记账管理人同意,本期债券的记账期限可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顺延一次。 延期后,簿记备案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19:00。 详情请参见相关信息披露公告。

(四)查询方式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记账系统填写认购表。 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在发行公告所列网站下载《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1.填写《查询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在发行公告所列网站下载《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查询及认购申请表》时请注意:

(一)询价利率应在发行公告规定的利率区间内填写。 查询利率标记超出规定利率范围无效;

(2) 查询可能是间断的;

(3)准确填写询价利率至0.01%;

(四)投资者认购金额最低不得低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金额必须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个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笔申购金额,即在此利率水平下,投资者新增的申购需求不会累计计算;

(六)各专业机构投资者在《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写的最高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员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于2024年1月11日15:00-18:00之间提交申购指令/《询价申购申请表》。其中外汇结算方式,通过记账备案系统直接参与利率询价。 对利率感兴趣的投资者应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申购。 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将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询价申购申请表》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簿记员,通过电话确认。

簿记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经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给簿记员,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得撤回。 投资者如需修改已提交簿记管理人的《询价申购申请表》,须在修改前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询价申购申请表》。 价格和认购申请表”。

订阅电话:

订阅传真:

订阅电子邮件:.

3、利率的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4年1月11日(T-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优惠券比例。 发行人将按照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3、线下分发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2019年)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参与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金额必须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各专业机构投资者在《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写的最高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布时间

本次网下债券发行期限为两个交易日外汇结算方式,即2024年1月12日(T日)和2024年1月15日(T+1日)。

(五)认购方式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所有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注册公司的证券账户。 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4年1月1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T-1)。

3、通过簿记系统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系统确定申购金额,并下载《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阶段)《安置确认及付款》《安置确认及付款通知》(以下简称《安置确认及付款通知》); 向簿记机构提交《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与簿记机构联系。 记账管理人根据认购意向与专业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金额,记账人向相应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簿记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文件。

(6) 配售

簿记员将根据离线查询结果以及在离线发行期间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订阅申请进行所有有效订阅。 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分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积有效订阅金额。

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簿记员将根据离线查询结果分配所有有效订阅,而机构投资者的分配金额将不超过其有效订阅中相应的最大订阅金额。 簿记经理将根据投资者的订阅利率从低到高的订阅利率进行簿记,并根据订阅利率从低到高点积累订阅金额。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当前债券发行的总金额时,相应的最高订阅利率将被确认为发行利率。 订阅利率低于最终发行利率(包括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将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分配; 如果订阅利率是相同的,并且所有以此利率的订阅都无法获得全部拨款,则将根据同等比例的原则进行分配,同时将优先给予专业的机构投资者长期合作。 发行人和书房有权确定此债券的最终放置结果。

(7)付款

通过簿记系统参加订阅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自己下载“安置确认和付款通知”; 向簿记经理提交“查询和订阅申请表”以参加订阅并获得安置的投资者:簿记员向他发送了“广州 Group Co.,Ltd. 2024年1月12日(T-Day)在2024年(第一阶段)向专业投资者的公司债券的债券。 “安置确认和付款通知”的内容包括专业机构投资者收到的分配金额以及要支付的订阅金额,付款日期,转让帐户等。上述“安置确认和付款通知) “以及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查询和订阅申请表”共同构成了订阅的要约和承诺,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

获得安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根据法规及时支付订阅款项。 订阅资金必须在2024年1月15日(t+1天)之前全额转移到簿记员指定的银行帐户。 。

在转移资金时,应在银行票据中填写“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全名”和“ 24 01订阅资金”或“ 24 02订阅资金”。

簿记员指定的接收银行帐户是:

帐户姓名:Citic Co.,Ltd.。

帐户:

帐户开放银行:北京银行北京鲁金中心分支机构

大付款编号:3

联系人: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