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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文回顾近年金融犯罪、电信诈骗、洗钱案例

11-08 财经资讯
       

围绕金融犯罪、电信诈骗、洗钱案件等主题,今年检察院、人民银行省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20起典型案件挑出来。 企查查专业版新老用户可联系您的专属客户经理领取电子版《案例汇编》(PDF格式)。 文末附电子版预览。

1. 金融犯罪

一、张某强等人非法集资案

张某强、白某杰等人通过电话联络、微信宣传、发放宣传册、召开推介会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夸大项目公司业务规模和投资价值,欺骗投资者信任,让不合格投资者“私募基金”通过“买单”、“代持”等多种方式收购,非法筹集资金76.81亿余元,张某强投资的项目公司大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当时,公司主要依靠募新资金还旧资金维持运营,事发时,募资参与方资金损失合计超过28.53亿元。

2021年8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郭某吉、徐某伦等人伪造货币案

郭某吉、徐某伦共同伪造人民币29060元。 此外,他们还与山西、贵州、河北、福建、山东等地有关人员通过网络单独或者共同伪造货币199.34万元。

2019年11月,芦山市人民法院以伪造货币罪判处被告人郭某吉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判处被告人徐某伦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三、孙某东非法经营案

孙某东向公众谎称自己是银行职员,并以工作地点、收入等虚假信息申请了大额信用卡。 申请信用卡后,他利用POS机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将卡内的全部金额套现。 截至案发,共有30张信用卡被扣押。 持卡人逾期未归还兑现资金,共计458万余元。

2019年12月6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孙某东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 电信诈骗

4、福建莆田“9.06”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2年9月,以唐某某为首的境外诈骗团伙在老挝设立所谓科技公司,专门针对境内人员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该犯罪团伙通过网上交友、诱导投资虚拟货币实施诈骗。

目前,该案已查明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 该团伙成员150余人,公安机关已抓获其中30余人。

5、重庆沙坪坝“5.11”电信网络诈骗案

2016年至2018年,以曾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广州设立公司,利用虚假股票交易平台软件进行虚假股票交易电信网络诈骗。 2018年后,该犯罪团伙转移至柬埔寨,设立8个分支机构,继续诈骗国内民众。

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额近3亿元人民币。 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

6、江苏江阴“6.16”电信网络诈骗案

以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立于2019年12月,驻扎在缅北孟博等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2020年7月,该集团从缅北孟博的“鸿门国际大厦”搬迁至潘某某等6人出资建设的“五金建材城”。 潘某某等六名幕后“金融家”为诈骗团伙提供办公场地、食宿,并实行封闭式管理。 他们持武器看守诈骗团伙人员,并招募了18名诈骗团伙入驻。

目前,全国各地已关联诈骗、非法越境、非法拘禁案件50余起。 公安机关现已抓获8个诈骗团伙560余名成员,其中78人已获刑,60人已移送审查起诉。

7、浙江温州“8.26”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9月,浙江省温州市公安机关破获4个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分别位于缅甸、马来西亚,针对境内人员实施赌博、期货理财电信网络诈骗。

目前,该案已查明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 公安机关已逮捕犯罪嫌疑人890余人,其中520余人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8、四川乐山“1.12”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0年8月,四川省乐山市公安机关发现,以廖某某、沉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在缅北掸邦小勐拉郊外修建小勐拉科技园,为多个海外诈骗团伙提供食物。 住宿、武装保护、物业管理等,涉及诈骗团伙线索190余条,其中包括虚假赌博、虚假投资等各类电信网络诈骗。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16个诈骗窝点450余名犯罪嫌疑人。

3. 洗钱案件

9. 洗钱案件

三合会组织犯罪是洗钱七大上游犯罪之一。 《反组织犯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洗钱、窝藏、隐匿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等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查处。依法与他们在一起。

梁某通过典当公司,协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苟某、何某转移、转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他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贷款协议,通过个人银行账户转移违法犯罪所得,掩盖、隐瞒犯罪资金的来源和来源。 自然目的。 2015年至2019年涉案资金金额超过2000万元。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以洗钱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20万元。 进行合法追偿。

10.涉毒洗钱案件

毒品犯罪是洗钱七种上游犯罪之一。 毒品犯罪包括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生产、交易、运输毒品罪,走私毒品罪,非法种植原药植物罪。

肖某忠明知其父亲肖某林是毒贩,多次通过现金、微信二维码收款等方式向吸毒人员收取毒资,然后通过微信转账、银行卡提现等方式收款。 毒资已转给肖某林。 肖某忠帮助肖某林掩盖、隐匿毒资共计26595元。

2022年8月,惠城区人民法院以洗钱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肖某林因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九万元。 其中,肖某林涉嫌洗钱。

十一、走私、洗钱案件

走私罪是洗钱罪的七大上游犯罪之一。 走私犯罪包括走私武器弹药、走私核材料、走私文物、走私贵金属、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产品、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物品等。

2015年以来,以凌某为首的通关团伙伙同境外钻石供应商、境内钻石货主,利用粤港“水客”或卡车,隐蔽地将钻石走私入境,涉案价值5.144亿元人民币,并涉及盗窃。 逃缴应缴税款9亿多元。

2022年1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先后宣判,认定凌某、罗某、林某、方某犯洗钱罪、走私一般物品罪。 凌因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丙类账户 外汇,并受处罚。 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30万元; 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方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年。 月并处五万元罚款。

12、贪污、贿赂、洗钱案件

贪污贿赂犯罪是洗钱七大上游犯罪之一。 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匿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没收财产罪等。财产犯罪和其他犯罪。

2015年10月,被告人C按照Y的指示,从A处收受350万元,其中,30万元以现金形式交给Y,70万元用于在家乡建房,250万元逐步存入Y。他的银行卡。 随后,应Y的要求,C于2016年2月开设了股票账户丙类账户 外汇,并陆续购买了价值约250万元的股票。

尽管丙明知相关资金是乙贪污受贿所得,但仍帮助乙掩盖、隐瞒资金来源和性质。 2022年9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宣判阿兵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13、集资诈骗、洗钱案件

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赵某谎称以开发公司名义取得某村土地使用权,以在该村投资建设工业园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承诺给予高额回扣。 ,非法集资共计400万元以上。 本案系自我洗钱犯罪,其上游犯罪为集资诈骗。

赵某实际控制一家服务公司、一家咨询公司等6家“空壳公司”,并将部分募集资金从收款账户转入其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账户,实际用于支付回扣和佣金、租金、个人消费等

2023年5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决定以数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4. 海外赌博

十四、陕西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4笔,金额达65.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46.2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十五、湖南人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次,共计21.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14.5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十六、山西人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7次,金额达60.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42.7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十七、浙江人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次,金额达2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17.5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十八、江苏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次,金额等值8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86.5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十九、河南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8笔,价值69.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44.5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二十、江西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两笔,折合美元11.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9.6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