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汇"停牌5个半月 曾俊华:属个别事件
中新网1月31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证监会日前宣布,"香港外汇"在多次警告后,仍没有实施合理和有效的措施,所以暂时吊销其牌照5个半月。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香港外汇"暂时停牌属个别事件,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将按既定政策处理。
身在北京出席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第二议定书的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证监会非常重视公众利益,不会随便吊销公司牌照。他指出,证监会须对违规公司采取行动,这次行动证明了监管机构有决心打击违规活动。
证监会29日宣布,香港外汇在多次警告后,仍没有实施合理和有效的措施,防止职员进行无牌活动,故暂时吊销其牌照5个半月,并搁置撤销香港外汇牌照的决定,直至7月15日的进一步聆讯为止。
曾俊华30日向传媒表示,香港外汇暂时停牌属个别事件,证监会将按既定政策处理。
对于有投资者质疑香港外汇不是出现财政问题,证监会仍要他们暂时停牌,令投资者急于在限定时间内平仓,因而招至损失,曾俊华指出香港外汇机构,证监会在适当时候将公布有关细节。
根据证监会的临时命令,30日上午4时起,直至2008年7月15日止香港外汇机构,香港外汇不能为新客户进行任何杠杆式外汇交易业务;或接受及执行来自现有客户的新买卖盘。
证监会已与香港外汇就暂停该公司的持牌活动,商讨有关的管理安排,包括确保现在持有未平仓盘的客户不会受到损害的安排。
有关安排包括:香港外汇继续进行持牌活动60天,确保客户款项得以归还及客户的持仓得以有秩序地结清,并与职员、客户及市民大众保持沟通,以及持续受证监会监察,并与证监会保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