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跌破3万之后,数字货币市值去千亿

比特币跌破3万之后,数字货币市值去千亿

今日,比特币自6月22日以来首次跌破30000美元,并拖累其他数字货币走低。

根据CoinDesk的数据,在24小时内,比特币下跌超过 5%,自4月中旬创下近65000美元的历史新高以来,其价格已暴跌了50%以上;以太坊下跌超过6%,XRP下跌近9%。而今年以来,比特币上涨了1.87%,以太坊和XRP全年上涨了约135%。

根据CoinMarketCap的数据,截至美国东部时间周二上午6点29分,整个数字货币市场在24小时内蒸发了约890亿美元的市值。

在此前,美股也经历了一场噩梦。周一,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经历了自去年10月以来最糟糕的一天。

对此,数字货币金融服务公司Amber Group合伙人Annabelle Huang表示,目前全球市场正出现广泛抛售,风险资产正在全面下跌。

他还表示,人们对经济复苏的质量和强度感到担忧,这只会进一步压低数字货币市场。

更多的抛售?

数字货币交易所Luno业务发展主管Vijay Ayyar表示,30000美元对于比特币来说可能很重要,越过这个点位后,抛售可能会加剧,并下探22000美元至24000美元的水平。

Ayyar认为,到了这个区间后,比特币会在这个范围内交易。

随后Ayyar表示,他会在一段时间内看到比特币在20000到40000美元之间徘徊,然后再次上涨。

除了Ayyar外,Kinetic Capital的Chu也看到了比特币在未来的潜在抛售前景。

Chu认为,第一季度数字货币市场的势头已经停滞,并有可能直奔2.5万美元以下的水平。

国内“破产第一人”,是他……

今日上午11时许,深圳市民梁先生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送达的裁定书,法院批准了他的个人破产申请。

这是国内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第一宗裁定生效的个人破产案件。

三年内偿还借款本金

据羊城晚报消息,今年35岁的梁先生2018年选择蓝牙耳机市场创业。由于没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他的银行债务越垒越高且无力全部偿还。

根据梁先生申报的情况,截至破产申请提出之日,他的债务总额约75万元,而其仅有36120元存款、4719.9元住房公积金,每月固定工资收入约2万元,无房产、车辆等大宗财产。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包括申请破产清算、重整、和解。

今年3月10日,梁先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个人破产申请。

法院经严格审查,依法受理了该申请,并按《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规定,在受理申请当日停止计算约75万元债务的利息。梁先生创业失败后到一家公司担任结构工程师,每月收入约2万元,其表示愿意尽力还债,并提出了重整可行性计划。

根据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梁先生三年内偿还借款本金,所有利息被免去。未来三年,梁先生夫妻除了每月用于基本生活的7700元以及一些生产生活必需品作为豁免财产之外,其他收入均用于偿还债务。如果他不能按重整计划执行,债权人依法有权向其追索未归还的所有借款本息。

梁先生表示,申请个人破产前,他最多时一天接七八个催债电话,精神压力非常大。“现在没有之前巨大的精神包袱,我需要好好工作,把欠的钱尽快还清。”

“个人破产制度给了‘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经济上‘重生’的机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说。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林分析称,个人破产制度是保护有诚信的人,有诚信的债务人才能申请破产,有钱不还的“老赖”不但不能申请破产,甚至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严重的法律后果。

同时,破产申请人基于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他人信誉等不正当目的申请破产,或者有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等妨害破产程序行为,以及依照条例免除未清偿债务未超过八年的,都不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阳兵表示,通过个人破产条例设置的“财产申报”“限制消费行为”“破产信息登记公开”“破产欺诈惩罚”“免责考察期”“豁免财产”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有利于净化市场经济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制度建设驶入快车道

据浙江大学破产法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石一峰介绍, 早在2000年初,我国新破产法起草时就曾提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但在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新破产法草案时删除了关于自然人破产的条文,认为当时条件尚不成熟。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我国没有成熟的个人破产立法,但“个人破产”的事实客观存在,司法实践中仅用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个人债务问题,导致了许多客观上“执行不能”的案件,最终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的尴尬局面收场。

重大的突破,发生在2019年。当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

方案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此后,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有关负责人就《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答记者问时表示,改革方案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需要强调两点:首先,个人破产制度是为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但诚实守信的个人提供债务重组机会,促进债务人继续创业创新,同时起到防范居民部门债务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前提是任何人不得恶意逃废债;其次,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的系统性工作,需立法先行而后逐步推开,当前重点任务是在充分建立社会共识基础上推动个人破产立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重要支撑。一方面可更好地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预警,另一方面有助于强化对企业、个人的综合信用评价,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对市场主体退出责任人的约束惩戒机制,进而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实经营,形成守信者处处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大环境。

至于逐步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考虑,该负责人回答称,随着市场经济活动不断深入,民营企业、创业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往往为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自然人破产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堪企业破产导致的债务重负,致使部分企业应退不退。

此外,受银行风险偏好变化、居民投资消费观念转变、金融服务可及性提高等因素影响,承担无限偿还责任的自然人债务迅速累积,居民部门债务水平不断攀升。由于缺乏合理免责机制,自然人债务问题导致一些暴力催收、当事人犯罪跑路自杀等恶性事件。这些问题需在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自此之后,温州审结国内首例“个人破产”案、深圳在个人破产立法“破冰”等顺利推进。

2020年5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健全破产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推动个人破产立法,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

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

个人破产制度改革不断被提上议程,全面的制度建设正在驶入快车道。

个人破产制度“破茧”

今年3月1日,借助拥有特区立法权的制度优势,《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个人破产制度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率先填补市场主体救治的制度空白,在个人层面完善了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机制,建立起“法院裁判、机构管理、管理人执行、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破产办理体系。

同日,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成立,深圳法院“破茧”个人破产综合应用系统也同时正式上线。

当时,深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光伟介绍说,《个人破产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个人破产和企业破产在深圳合流并行,深圳成为破产制度综合试点的第一试验田。

在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在法律层面允许个人破产的城市之前,已有其他省份开始在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2020年12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提出通过附条件的债务免除、诚信财产申报、合理确定“生活必需品”等以实现豁免财产目的,探索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中逐步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在深圳、浙江出台条例和指引之前,2019年8月12日,国内首例“个人破产”案在温州平阳法院受理。

2019年10月,浙江温州中级人民法院在通报中称,债务人蔡某由于没有清偿能力,214万余元的债务只需在18个月内按1.5%的比例一次性清偿3.2万余元。这意味着,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顺利办结。

当时的背景是处于“个人破产立法”前空当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被视为“个人破产”功能相当的制度,在当时法律框架内依法开展了积极探索。

2020年12月,广东高院发布了21个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其中,“王某慧、肖某翠个人债务清理案”成为广东全省首例“个人债务清理”案件。

根据广东高院案例通报,因经营不善,王某慧、肖某翠夫妇的东莞市安普化工有限公司倒闭。夫妇两人因担保欠下了东莞银行、平安银行、建设银行3家金融机构近600万元债务。鉴于两人的诚信表现,东莞第一法院将其列入首批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

去年4月1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法官主持下召开。债权人会议原则上通过了试点破产人王某慧夫妇提出的债务重整方案,并得到王某慧夫妇的同意。其后,双方以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的形式完成“个人破产”和解程序流程。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加强对债务人监管,债务人在破产保护期每一年周期内向管理人及债权人定期申报财产及收入明细。

广东高院介绍,该案为广东省首例“个人债务清理”案件,给陷入债务困境的被执行人一条退出路径,彰显了“个人破产”的制度价值。

此外,2020年12月,山东东营也出台了《关于个人债务清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他山之石

在全球范围内,个人破产制度由来已久。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继军说,个人破产制度发端于古罗马时期,在中世纪时的英国和意大利得到较大发展。以英国破产制度为例,英国个人破产制度早在1542年亨利八世时期的破产法即创立,并提出了“集体清偿和按比例分配的原则”,而此原则在目前各国破产制度中仍在执行和延用。

当前,美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的个人破产制度在实行经验上受到各国的广泛借鉴。

美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构建历经了二百多年,从最初无条件遵循英国破产法到最终形成独立的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经历了一系列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

美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以《破产改革法》为主体,以一系列修正案为补充,顺应了市场经济和信用经济的发展。其中,个人破产和解制度中规定:在统一的破产法中确立和解制度是美国首创的立法方式,这也是美国破产法的显著特征。

据了解,美国的个人/已婚的家庭或个体营业户依靠工资收入维持生活,欠债总数在25万美元以下,可使用相应的破产方法。申请人可向法院提交还款计划,并向法院提交一定数额的钱款,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分期分批地归还其债务。申请人可用较长的时间来归还他们所欠的债务。

在个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得到债务人还款计划的复印件,并且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债务人的还款计划是基于欺骗或其它不诚实的行为,法院也可以拒绝申请人的破产请求。破产纪录会跟随个人长达7年之久。此外,如果个人申请债务调整保护,意味着不光自己的生活方式要调整,家人很可能也会受到波及等。

在我国香港地区,个人破产已是一种较为常态的现象,破产制度作为针对民事债务的法律安排已被民众所接受和运用。香港的个人破产和公司破产分开立法,个人破产制度在实际应用方面已经相当成熟。

根据规定,如果打算申请破产,债务人要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债务人破产呈请书”和“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使法院相信其无能力偿还债务。申请个人破产者需要向破产管理署缴纳8650港币,支付因管理破产案件导致的各项费用及开支,还要向高等法院支付法庭费用1045港币。如果破产申请人聘请律师的话,还需付律师费。

除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外,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将其资产收集和变现从而追回欠款。一旦高等法院向债务人颁布破产令,破产人就必须立即将其所有的资产交给受托人管理。破产人必须披露全部财产及债权,包括动产、不动产、现金、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等,不得有隐瞒、转移等行为,也不得在破产前后携带财产离开香港,否则都属犯罪。破产管理署会保证破产人获得收入后,保留足够应付其本人及家庭合理需要的部分,包括住房、饮食、衣服、教育、交通、医疗、所得税等开支。

如何看待当前A股市场风格?

核心结论:①19年初以来市场风格整体偏向成长,从风格指数和估值相对走势看成风格演化还未到极致。②经济基本面、流动性、相对估值并非决定风格的核心变量,盈利相对趋势决定当前市场风格将延续。③继续看好市场,以茅指数为代表的大盘成长仍是较好配置,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中盘成长更有弹性。

整体上看,A股成长风格占优已是第三年,大盘风格占优也已是第六年,有投资者担忧当前市场风格分化过于极致、风格切换近在眼前。我们回顾A股历次风格切换情况,寻找决定风格的核心变量,尝试解答这一市场担忧。

1.当前市场风格仍偏向大盘成长

当前A股大盘成长风格仍占优。市场风格的划分主要有两种,一是大小盘风格,二是价值成长风格。回顾历史,美股和A股都存在典型的大小盘风格轮换特征。美股大小盘轮换周期为 3-6 年,2015-2019年间大盘(标普100)占优,20年以来风格有回归小盘(罗素2000)的趋势。A 股作为新兴市场,大小盘轮换周期更短,一般是2-3年,2013-2015年末A股小盘(申万小盘)胜出, 2016年至今大盘(申万大盘)占优。从价值成长风格轮换来看,美股2000-2009年间价值成长(价值:道指,成长:纳指)风格切换较快,但2010年起成长风格持续占优。A股的价值成长(价值:上证50,成长:创业板指)风格轮换在2019年之前与大小盘风格轮换基本同步,即价值占优时大盘股胜出,成长占优时小盘股表现优异,但2019年起成长价值和大小盘风格的轮换出现分化,在大盘股持续占优时,风格回归成长,至今仍在成长占优的趋势中。

目前市场风格演化并未到极致。虽然目前成长、大盘占优持续分别达三年和六年,但市场演化离极致尚早。从价值成长看,我们以创业板指/上证50及PE估值相对走势来刻画成长价值风格,当前(截至21/07/16,下同)创业板指/上证50为1.03,已经高于向上1倍标准差,看似成长风格占优已经较为极致;但如果从估值角度看,目前创业板指PE/上证50PE为5.17、位于历史均值附近,成长风格的占优未到极致的地步。

从大小盘看,我们以申万大盘/申万小盘指数及PE估值相对走势来刻画大小盘风格,16年以来申万大盘/申万小盘走势持续向上,今年2月以来略有调整,当前为0.93、接近历史均值,大小盘风格分化并不算极致;从PE相对走势看,目前申万大盘PE/申万小盘PE为0.75,远高于向上1倍标准差,这一现象并非意味着大盘风格演绎到极致,而是说明2016年以来小盘股的估值溢价在不断降低,背后的原因是注册制正加强大小盘风格的分化。

注册制实施之前,IPO核准制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上市成本,不少企业会另辟蹊径、寻求借壳上市,因此一些小市值上市公司即使运营不善,也具有可观的“壳价值”。2019年来,注册制的推进使得“壳价值”被极大压缩,上市公司股价表现与基本面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小盘股相对大盘股的估值溢价在不断降低,申万大盘PE/申万小盘PE从19/07/22的0.61升至目前的0.75。

牛市中风格会出现短暂摇摆,但后期市场风格延续原有趋势。从历史上看,05-07年、12-15年两轮牛市后期市场风格都曾出现短期摇摆,但随后市场继续延续前期风格特征。05-07年牛市主导行业是地产银行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价值风格整体占优,但07年1-3月前期涨幅强势的价值股普遍回撤,而小盘股表现更好,这一期间申万大盘指数最大跌幅达27%、申万小盘指数最大涨幅达63%,申万大盘/小盘相对走势之比从07/01/10的阶段性高点1.62一路降至07/03/23的低点1.36,但市场调整结束后前期价值风格得到延续,申万大盘/小盘相对走势之比一路攀升,并在07/10达到2.04的最高点;12-15年牛市主导行业是TMT为代表的科技股,成长风格整体占优,但在14年10月至15年1月也出现了金融地产为代表的价值股修复行情,期间上证50最大涨幅65%,同期创业板指最大跌幅13%,创业板指/上证50相对走势之比从14/10/13的阶段性高点0.96一路降至15/01/05的低点0.55,调整结束后创业板指/上证50相对走势之比一路攀升,并在15年6月达到1.23的最高点。本轮牛市成长、大盘风格占优,春节后因通胀担忧和美债利率上行,市场出现短暂调整,但往后看成长、大盘风格占优不变。

2.盈利是决定风格的核心变量

经济基本面、流动性、相对估值并非决定风格的核心变量。近期央行全面降准以及二季度宏观经济数据公布,有投资者担心流动性环境和经济增速的变化会对风格带来影响。我们经过分析发现,流动性、经济基本面、相对估值等因素并非决定市场风格的核心变量,具体通过回顾历史数据可以一窥究竟。

流动性松紧对风格影响不大。大小盘风格上,在13/01-14/02小盘占优和16/10-18/01大盘占优的两个时段内,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均处在上升区间,分别从13/1的3.57%升至14/2的4.51%,从16/10的2.65%升至18/01的3.94%。成长价值风格方面,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在16/10-18/01和20/04-20/11期间持续上行,但16/10-18/01价值占优,20/04-20/11成长占优。

经济基本面对风格有一定的影响。经济数据好转时利于价值/大盘股,但两者也出现过背离:从GDP当季同比增速来看,2009-10年经济上行时小盘股整体占优;从工业增加值当季同比增速来看,2011-12年工业增加值持续下行,但此阶段中价值风格占优。

相对估值变化是风格切换的价格表现,触及估值区间极值易促成风格转变。例如,14年10月成长股相对价值股的估值溢价处于历史高位,14年底至15年1月出现了金融地产为代表的价值股修复行情。但从大小盘风格来看,近年来由于注册制推进,小盘股的估值溢价不断降低,大小盘相对估值对风格切换的影响减弱。

盈利相对趋势才是风格决定的核心变量。股票长期看是称重机,站在长周期看基本面决定股价涨跌,盈利趋势分化是风格切换的分水岭。价值成长风格方面,无论是16-17年价值占优还是19年以来风格弱化,背后的核心变量都是盈利。16-17年价值占优期间,上证50归母净利润累计同比增速从16Q1的-7.6%(ROE-TTM为11.6%)上升至17Q4的13.9%(11.8%);创业板指从16Q1的77.1%(12.5%)降至17Q4的-39.8%(6.0%),创业板指与上证50归母净利润累计同比之差(ROE-TTM之差)从16年Q1的84.7%(0.78%)一路下降至17年Q4的-53.8%(-5.74%)。而19年价值成长风格弱化的原因则是创业板指的盈利增速回升幅度更大,上证50归母净利润累计同比增速从18Q4的8.1%(12.1%)变为21Q1的43.2%(10.9%),但创业板指净利润增速从-38.4%(7.0%)上升至94.2%(13.5%),创业板指与上证50两者之差从18Q4的-46.5%(-5.1%)升至21Q1的50.9%(2.6%)。

3.顺势而上,守正出奇

牛市不变,市场有望创新高。对于下半年,我们保持乐观态度。宏观角度上看,投资时钟是基于宏观背景做资产配置分析时很好的工具,我们前期多篇报告指出当前投资时钟仍处过热期,刚刚公布的经济数据显示我国二季度 GDP 同比增长 7.9%,2年复合增速为 5.5%,高于一季度的5.0%,从投资时钟角度进一步印证今年仍处于过热期。

微观角度看,具体理由有三:第一,宏观流动性中性、微观流动性充裕。宏观流动性上,2021年初至今(截至21/07/16)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均值3.16%,而2018年、2019年、2020年均值为3.64%、3.20%、2.98%,今年宏观流动性的松紧程度只是回到了2019年的水平附近。从微观流动性看,今年以来偏股公募基金累计发行1.3万亿元,而2020年全年为2.0万亿元,北上资金累计净流入2386亿元,而2020年为2089亿元,相较而言今年微观流动性非常充裕。

第二,企业盈利扩张中。回顾历史,牛市的指数高点略提前于盈利指标高点,具体而言指数高点与ROE高点更相关,虽然企业利润单季度同比高点在21Q1,但是剔除低基数影响后,本轮盈利周期ROE高点在21Q4或22Q1,预计全年A股净利同比增速为20%,展望下半年,基本面继续改善有望支撑市场中枢不断抬高。第三,市场风险偏好上升中。今年以来股价涨幅大的板块估值往往较高,其实这就是牛市中后期的特征,即市场风险偏好持续上升,投资者重趋势,愿意给高景气板块高估值,此外从情绪指标来看,当前市场情绪温度大约为60-65度,风险偏好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中报业绩预告及快报印证盈利仍处上行周期,科创板业绩明显改善。截至7月15日,剔除ST公司后,以披露家数计算,2021年披露中报业绩预告及快报的公司数占全部A股的比例为33%。我们以已披露预告/快报的公司为样本,测算各板块中报业绩,用两年年化复合增速来剔除去年一季度的低基数效应,可以发现今年上半年业绩回升的趋势仍在延续。

具体而言,全部A股21H1相对19H1的归母净利润两年年化复合增速为35%(21Q1两年年化增速为35%,下同),创业板均为38%,科创板分别为92%和89%。大类行业上,21年上半年较一季度业绩改善最明显的是金融地产,其21H1和21Q1归母净利润两年年化增速分别为10%和0%,其次是科技(计算机、传媒、通信、电子),其21H1和21Q1增速分别为48%和45%。除行业外,我们同样对今年上半年涨幅较大的概念指数和茅指数进行分析。21H1和21Q1归母净利润两年年化增速差最大的是新能源汽车指数,其21H1两年年化增速为72%(21Q1为56%,下同);锂电池指数的归母净利增速同样明显上升,其21H1两年年化增速为53%(21Q1为44%);茅指数和半导体指数的归母净利润增速则是略有回落,但仍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其中茅指数21H1两年年化增速为62%(21Q1为69%),半导体指数21H1增速为114%(21Q1为121%)。整体上看,成长相对价值的盈利趋势或将扩大,成长风格延续。详见我们前期报告《科创板业绩改善明显——21年中报业绩预告及快报点评-20210715》。

守正出奇方能致胜。守正:茅指数为代表的大盘成长仍是较好配置。存量经济时代行业集中度提升,优质龙头公司基本面更优,茅指数为代表的大盘成长股盈利水平将持续。我国进入股权投资时代也将逐渐提升A股机构化、国际化程度,基本面优异的龙头股配置将得到巩固。基本面+机构配置推动下,2016年以来茅指数已现美股化端倪,总体上呈现锯齿形向上的长牛慢牛趋势,估值中枢正逐渐抬高:茅指数16年至今PE估值中枢(TTM,整体法)已经从09-15年间的15.7倍上移至28.8倍。

春节以来通胀影响下,茅指数回调只是性价比的自我修正,随着下半年通胀压力逐渐缓解,在稳健业绩水平和机构投资者持续青睐推动下,茅指数有望回到前期高点,详见《茅指数正美股化-20210617》。

出奇:智能制造为代表的中盘成长更有弹性。从市值结构看,我们测算中市值公司21Q1归母净利润两年年化增速为19%,当前PE为29倍,盈利估值匹配度优于大市值和小市值股。从行业层面来看,中盘成长中最为凸显就是智能制造相关行业,详见“中国智造系列报告1-5”。当前智能制造崛起有三大逻辑:第一,技术进步、疫情重构产业链、温和通胀推动下,智能制造基本面更强。第二,《“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重要政策频频出台,支持智能制造快速崛起。第三,基金为代表的机构对智能制造配置不高,21Q1基金重仓股中智能制造类行业占比仅26.6%,而20Q2的高点为32.3%,目前仍略微低配,而且近期发布的双创50指数有望吸引更多资金配置智能制造板块。

可从三个方向挖掘投资机会:①信息技术的应用:包括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等领域;②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包括智能汽车等领域;③传统制造技术改进与升级:包括智能家电、工业机器人等领域。

风险提示:通胀继续大幅上行,投资时钟提前进入滞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