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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12-12 财经资讯
       

新雷压缩机有限公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规范新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业务

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提高公司对外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据《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及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

《新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

该系统是专门制定的。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为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未经公司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经营该业务。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掉期)、期权等产品。

或者是结合了以上产品特点的金融工具。 衍生品的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利率、

汇率、货币、商品等对象也可以是上述对象的组合。本系统中所指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交易是指金融机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掉期外汇,包括

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及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二章 经营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依托具体业务运作掉期外汇,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不得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

第五条 公司只能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的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得与其开展交易

与上述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必须以公司进出口项目的外币收支为基础。

贷款预测及在此基础上得出的外币银行存款和借款,审慎判断汇率变化,持有外币

应综合考虑体量规模、资金周转等方面,有效降低汇率变化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计未来外币收支或外币银行存款、借款的金额。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限需与公司预计的外币收入、存款时间或

外币还款时间应当一致,或者相应外币银行贷款的还款期限应当一致。

第七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

您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

第八条 公司必须拥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

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并严格遵循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

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和审议机构。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审议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有关部门

门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衍生品交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专家意见:

这些意见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计使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溢价上限(包括为交易提供的担保价格)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应急准备金等)占公司近期的比重

达到首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二)任一交易日预计持有的最高合约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三)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并非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不符合标准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批准并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后实施。

由于交易频率和时效性要求等原因,公司很难对每笔衍生品交易履行审核程序和审查程序。

如果存在披露义务,则可以合理评估未来十二个月内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金额和持续时间。

预期和审核。相关配额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期限内任意时点的金额(包括

上述交易所得款项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审核后的金额。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衍生品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职责范围如下:

(一)财务部:是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部门。 部门根据业务需要

提供基础业务信息,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策划、资金筹集和日常管理。

处理(包括报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收入统计等);

分析汇率水平、外汇金额、外汇交易的交割方式和期限,并进行分析比较。

在此基础上,提出开展或终止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方案。

(二)审计部: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管部门,负责审核外汇衍生品交易。

监督财务部及

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核实会计处理情况。

(三)证券部: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信息披露部门。 根据中国证监会

管委会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负责外汇衍生品审核。

生物制品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落实必要的信息披露。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核。

第四章 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有关责任部门及负责人:

(一)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是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办理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

业务管理,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规划、资金筹集和日常管理(包括备案)

审批情况、实际运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分析金额、交付方式、期限等,根据分析比较提出继续或暂停的建议。

外汇衍生品业务解决方案。

(2)审核部:审核部负责审核审批情况、实际运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和收入等,督促财务部及时办理会计,审核会计处理情况

核实。

(三)证券部:证券部是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部门,负责

除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外,

外汇衍生品交易决策程序、履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将审议程序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以审慎性为原则,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与外币银行借款相关的汇率和各种利率的走势xm外汇,以及各金融机构的报价信息,提供

提出启动或终止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建议。

(二)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财务部提出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并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将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限额内进行。

进行审查。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

经营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董事长依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拟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或

审核将在会议批准的交易限额内进行。

(4)财务部根据批准的交易业务计划,按照公司合同审批流程办理相关协议。

项目报审后,签订相关合同。 业务交易计划批准文件应作为合同批准流程的附件提供。

支付。

(五)财务部应对每笔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进行登记,核对交易记录,并及时

跟踪交易变化状况,妥善安排交割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利情况。

损失应当定期向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报告。

(六)财务部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

将相关情况通报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七)公司审计部门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审核损益情况并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报告审核情况。

第五章 信息保密和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 所有参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司保密制度。